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04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电商”)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2:30 在上海市黄浦区 凤阳路 29 号新世界商务楼 18 楼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727,179,6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4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0,950,1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7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256,229,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65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127,044,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6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5,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0%。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126,929,9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755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 1.00 《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966,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144,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831,429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9%;反对: 144,8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0%;弃权:68,700 股,占参 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 议案 2.00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6,966,1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6%;反对 144,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31,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9%;反对 144,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议案 3.00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11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6,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 4.00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11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6,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议案 5.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11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6,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议案 6.0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11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6,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 7.00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11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6,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议案 8.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18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110,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6%;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6,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9%;反对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6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为: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