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4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8-05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以短信、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星
期四)下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根据分配预案及实施结果,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2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分红总额共计 101,467,976.67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5.000000 股,共转增 818,290,134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6,580,269 股增至 2,454,870,403 股,
故公司的注册股本由人民币 1,636,580,269 元增至人民币 2,454,870,403 元。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
更需对应修改公司章程并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实施结果,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6,580,269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54,870,403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636,580,269 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454,870,403 股,均
均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修订草案) 》刊登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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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4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胡向怀、陆丽宁、陈晓洁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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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8-054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名单和简历
胡向怀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方佳建筑装饰工程限公司
工程部经理、上海 太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自 2010 年 12 月至今在公司任
职,曾任行政经理、工程部经理、直营 专卖店运营主管、行政环境部总监、上海南
极电商监事等职。2016 年 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公司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
职工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
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陆丽宁女士,1982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11 月在上海柯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任业务主管,2007 年至今历任
南极电商(上海)有限公司业务助理、业务主管、业务副经理、裤袜事业部业务经
理、服装中心高级经理、女装户外事业部群总监、大母婴事业部副总;2018 年 5 月
至今任北京时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
“失信被执行人”。
陈晓洁女士:1981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本公司行政助理,2011 年 1 月至至 2015 年 12 月任本公司行政助理兼董
秘助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苏州新民纺织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股东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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