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董事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刘睿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时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 简称“时间互联”)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解决时间互联业务发展对资金的 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海峰、吴小亚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