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时间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属 于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 独立董事:万解秋 王海峰 吴小亚 2019 年 1 月 12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