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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认为: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以下情形
的资金往来:
    1、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
用及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公司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3、本公司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
款;
    4、本公司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5、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6、本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等违规担保情形。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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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万解秋 王海峰 吴小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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