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4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93,298,318 股)后的总股本 2,361,572,08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6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2,020,966.11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 利润 75,212,811.32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至本次权益实施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6 日) 期间进行回购,累计回购 9,283,896 股。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公司股份 102,582,214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 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 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2,582,214 股)后的总股本 2,352,288,18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6655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 利 392,020,823.36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75,212,954.07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3、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的 总 金 额 =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总 股 本 ×分 配 比 例 , 即 392,020,823.36 元=2,352,288,189 股×0.1666551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 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596910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596910 元/股=392,020,823.36 元÷2,454,870,403 -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96910 元/股。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3,298,318 股)后 的总股本 2,361,572,08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6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392,020,966.11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75,212,811.32 元,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今,因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由 93,298,318 股增至 102,582,214 股。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102,582,214 股)后的总股本 2,352,288,18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66551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92,020,823.36 元, 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75,212,954.07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本次实施分配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2,582,214.00 股后的 2,352,288,18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6655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99896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1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33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665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 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 99 号尚浦中心 3 号楼 10 楼 咨询联系人:史宇婷 咨询电话:021-63461118-8885 传真电话:021-634606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