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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通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资格。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同意提名张玉祥先生、刘臻先生、孔海彬先生、杨秀琴女士、沈佳茗女

士、虞晗青女士为公司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1、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了

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资格。

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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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同意提名王海峰女士、吴小亚先生、马卫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万解秋、王海峰、吴小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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