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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1-07-2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061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61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 15 元/股(含 15 元/股),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6)。

    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

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截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 32,729,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11.93 元/股,

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7.93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300,035,441.0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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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实际执行情

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充足,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

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7),公司职工监事胡向怀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3,500

股,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卖出 875 股,所得收益已全数上交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2 月 1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

量为 736,923,604 股。因此,根据《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

量不得超过 736,923,604 股的 25%,即 184,230,901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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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729,823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若公司未能

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

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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