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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2021-09-23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1-077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

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

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9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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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

  单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6 人调整为 102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 4,000 万份调整为 3,935 万份。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时股本总额比例
 刘臻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1.27%                  0.02%

孔海彬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1.27%                  0.02%

杨秀琴                 董事                50.00                1.27%                  0.02%

沈佳茗        董事、财务负责人             50.00                1.27%                  0.02%

虞晗青                 董事                50.00                1.27%                  0.02%

宋韵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00                1.27%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3,635               92.38%                  1.48%
        骨干(共 96 人)

                合计                       3,935              100.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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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成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我们认为公司据此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调整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规

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另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

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

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

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及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请先,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

等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授权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南极电商不存在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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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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