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2018-07-02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东方花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新
光圆成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作出以下
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
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见
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
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该等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行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
承诺》之盖章页)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