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18-13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发出电
话通知,通知所有监事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采用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会议如期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朱兴良先生主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有效。
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表决,赞成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定期报告更正。
经表决,赞成票 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Ο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