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关于控股股东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19-00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债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光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通知,获悉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情况
发行人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 新光 01
债券代码:118464
发行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余额:人民币 1 亿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1 年票面利率为 7.00%,在债券存续期第 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
债券存续期第 3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7.50%。
债券期限:3 年期,在存续期内第 1 年末、第 2 年末分别附加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和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起息日:2016 年 1 月 14 日
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月1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
者在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的1月14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在第2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8年的1月14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或2018年1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新
光集团流动性出现问题,截至目前,新光集团已经发生多笔债券违约,偿债压力
很大,导致新光集团未能按时偿付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的本金及利息。
二、债券兑付后续安排
新光集团将保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
同时新光集团将按照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要求,做好相关后续工
作。
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光集团债券兑付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