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19-00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5 月 12 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厦房产”)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
红豆”)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万厦房产拟受让无锡汇鑫置业有限公司标的资产部分股权,并
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5 月 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
投资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19 年 1 月 30 日,万厦房产(甲方)与南国红豆(乙方)签订了《终止合作意向协议
书》,决定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中的股权交易。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就上述协议终止后的
相关问题及甲方已预付 2 亿元的退还安排等相关问题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再次确认原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终止。
2、甲乙双方同意对 2 亿元预付款及本协议约定的利息的退款作如下安排:
(1)2019 年 1 月 31 日前支付 22197222.22 元;
(2)2019 年 2 月 28 日前支付 1500 万元;
(3)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 3000 万元;
(4)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 万元;
(5)2019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 5000 万元;
(6)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 万元。
3、因《合作意向协议》在履行中甲乙双方由于各自客观原因,导致意向协议无法继续
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原《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年化 10%资金占用费,双方各
自承担 5%。即自乙方收到甲方 2 亿元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乙方按照年化 5%支付给
甲方资金占用成本(即 17197222.22 元)。
4、从 2019 年 2 月 1 日起,乙方按照实际未付款部分以年息 7.2%支付甲方利息,利息
部分在最后一期支付本金时一并支付,如逾期,则当期付款年化利息按照 14.4%支付。
2019 年 1 月 31 日,万厦房产收到南国红豆支付的首期退款人民币 22197222.22 元。公
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交易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终止合作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