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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4-2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9-03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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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周义盛                   董事                        工作原因                  周晓光

仇向洋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宋建波


     公司负责人周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华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胡华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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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2,962,476.29            303,711,522.31                       3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4,673,243.72            -68,845,916.65                       -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9,778,203.48            -77,383,100.03                      -41.8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814,771.76            -51,822,908.95                      28.9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1                    -0.038                      -7.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1                    -0.038                      -7.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6%                    -0.86%                      -0.1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4,706,128,481.83         14,929,180,535.65                       -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43,909,673.14          7,819,494,286.72                       -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57,867.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80,15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2,493,999.98 计提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662,281.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5,376.5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5,729.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232.67

合计                                                                   35,104,959.7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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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796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1,114,901,934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2.05%     1,134,239,907      1,134,239,907
                                                                                            冻结           1,134,239,907

                                                                                            质押            125,999,844
虞云新                   境内自然人            6.89%       126,026,655       126,026,655
                                                                                            冻结            126,026,655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
信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    其他                  3.46%        63,229,387                  0
资产管理计划

钱森力                   境内自然人            2.25%        41,073,078        30,804,808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
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
                         其他                  1.45%        26,583,290                  0
富富增 4 号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
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
                         其他                  1.45%        26,583,290                  0
富富增 6 号分级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
行-创盈定增 71 号资产 其他                    0.83%        15,248,280                  0
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
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
                         其他                  0.78%        14,219,645                  0
定向增发 481 号资产管
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
                         其他                  0.72%        13,093,634                  0
行-龚品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
                         其他                  0.40%         7,309,141                  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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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资
                                                                       63,229,387 人民币普通股         63,229,387
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
                                                                       26,5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3,290
富富增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
                                                                       26,5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3,290
富富增 6 号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定增 71 号资产
                                                                       15,248,280 人民币普通股         15,248,280
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
                                                                       14,219,645 人民币普通股         14,219,645
定向增发 48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龚品忠                                         13,093,634 人民币普通股         13,093,634

钱森力                                                                 10,268,270 人民币普通股         10,268,27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
                                                                        7,309,141 人民币普通股          7,309,14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文新国                                                                  5,004,9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4,90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华鹏 24 号集
                                                                        4,5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45,0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之间,股东虞云新在法人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
                                              务,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夫妻关系。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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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3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其他流动资产        129,322,191.54        208,267,577.56     -78,945,386.02      -37.91%
                在建工程          5,174,078.71         15,916,768.84      -10,742,690.13      -67.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7,905,599.02         210,840,072.82     -202,934,473.80     -96.25%
                应付利息             245,935,849.14    109,758,027.72     136,177,821.42      124.07%
    (1)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2)在建工程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
    (3)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主要原因是对无锡南国红豆项目的股权收购终止,预付的股权收购款收回;
    (4)应付利息报告期末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应付未付的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增加。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3月        2018年1-3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402,962,476.29     303,711,522.31      99,250,953.98          32.68%
                    财务费用         135,265,436.55      78,383,665.50      56,881,771.05          72.57%
                    投资收益             398,727.19      11,126,742.96     -10,728,015.77         -96.42%
                所得税费用           -22,498,859.52     -13,221,073.03      -9,277,786.49          70.17%
    (1)营业收入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机械业务销售增长;
    (2)财务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贷款逾期利息、罚息增加;
    (3)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存在理财产品收益;
    (4)所得税费用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个别子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3月       2018年1-3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74,784.76     -72,576,681.80      109,851,466.56     151.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71,937.81    -532,340,262.09      520,468,324.28     97.77%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对无锡南国红豆项目的股权收购终止,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偿还到期私募债,本报告期偿还债务
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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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
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月4日、
2019年1月4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105)、《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2018-11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8-122)
及《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1、007、016、025)。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上市公
                                        司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次交易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
                    公司股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人持
                    东新光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股份限售 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3、如 2016 年 04 三十六个
                    集团、虞                                                                               正在履行
诺                             承诺     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 月 18 日   月
                    云新承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诺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
                                        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
                                        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的账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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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
                        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4、本次发行
                        结束后,本公司/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
                        定。

                        (1)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
                        元;(2)标的公司 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累计实现
                        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27 亿元;(3)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
                        润不低于 40 亿元。上述净利润指标的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数。" 利润
                        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包括实施
                        完成当年。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1)若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内实际净利润数低
                        于承诺净利润数,则新光集团、虞云新将以股份的
                        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新光集团、虞云新补偿
                        期内当期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
                        计算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
                        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
                        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
                        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本次
    公司股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东新光 业绩承诺                                                               2016 年、
                        -已补偿股份数量。前述净利润数以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 04
    集团、虞 及补偿安                                                             2017 年、 正在履行
                        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 月 18 日
    云新承 排                                                                     2018 年
                        度内,"每股发行价格"指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
    诺
                        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
                        "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
                        某一年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则应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2)如果利润补偿期内上
                        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新光集
                        团、虞云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回
                        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
                        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在补偿期
                        限内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回购股份所对应的
                        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
                        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根据
                        上述第(1)点的规定,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
                        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新光集团、虞云新以股
                        份方式补偿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在其当期审计
                        报告出具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光集团、虞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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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
                          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办理
                          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
                          购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
                          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
                          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
                          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方圆支承股本数
                          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
                          (4)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当按照其在标的资产的
                          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即新光集团应承
                          担补偿金额的 90%,虞云新应承担补偿金额的
                          10%。若补偿义务人中一方未履行补偿义务时,另
                          外一方承担连带补偿责任。(5)各方同意并确认,
                          新光集团、虞云新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为限。在业绩承诺期间内,配套募集资
                          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
                          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
                          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
                          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房地产行业
                          借款利率水平等综合确定。上述(1)和(2)对应
                          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确定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
                          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目前不
                          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
    控股股                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
    东新光                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2、自本承诺签署后,
    集团及                本公司/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
               关于同业
    实际控                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2016 年 04
               竞争的承                                                                持续   正在履行
    制人周                业务的企业;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本人将来 月 18 日
               诺
    晓光、虞              产生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上市公
    云新夫                司提出异议后,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
    妇                    述业务。如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本
                          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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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4、本公司/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5、本公司/本人
                         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
                         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本人
                         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
                         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
                         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不利用股
                         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就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
                         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
                         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
                         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
                         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
                         失,由本方承担赔偿责任;2、本公司/本人将善意
                         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
                         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
                         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
                         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
                         的诚信和勤勉责任;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股股
                         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
     东新光
                         交易;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承
     集团及 关于关联
                         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实际控 交易、资                                                     2016 年 04          未按承诺
                         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                  持续
     制人周 金占用方                                                     月 18 日            履行
                         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5、如
     晓光、虞 面的承诺
                         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本
     云新夫
                         人或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
     妇
                         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
                         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
                         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
                         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
                         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
                         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
                         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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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
                                     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
                                     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
                                     赔偿。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
                   公司股
                                     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
                   东钱森
                           股份限售 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2007 年 08
                   力先生、                                                                 持续         正在履行
                           承诺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月 08 日
                   余云霓
                                    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
                   先生
                                    比例不超过 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
                                     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在持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
融资时所作承诺                       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
                                     司的同业竞争。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
                   在公司            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
                   担任董            2006 年 12 月 30 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
                   事、监 股份限售 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        2007 年 08
                                                                                                  持续   正在履行
                   事、高级 承诺     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 月 08 日
                   管理人            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
                   员                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未按期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的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情况。公司将严格督促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尽快确定债务重组方案,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控股股东
的工作计划         占用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的问题,以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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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2019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14,000         至                              -10,000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195.14

                                                       1、项目出售产生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部分贷款发生逾期,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逾期利息和罚息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
                                       占最近一期                            截至报告                               预计 预计解除
 担保对象名   与上市公 违规担保                                                              期经审计 预计解
                                       经审计净资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期末违规                               解除 时间(月
     称       司的关系    金额                                                               净资产的 除方式
                                        产的比例                             担保余额                               金额        份)
                                                                                                  比例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7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00         0.06%                                      500         0.06%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5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7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439.25           0.70%                              5,439.25            0.70%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5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8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7,558        0.97%                                 7,558            0.97%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1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8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8,100        1.04%                                 8,100            1.04%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21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8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2,000        0.26%                                 2,000            0.26%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24 日起                                    确定            定

                                                    最高额信 自 2017 年 11                                 尚无法          尚无法确
虞云新        公司董事     10,000           1.28%                                10,000            1.28%
                                                    用保证   月 27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7 年 12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15,000           1.92%                                15,000            1.92%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8 日起                                     确定            定

                                                             自 2018 年 2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5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30,000           3.84%                                30,000            3.84%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1 月                                  确定            定
                                                             31 日止

新光控股集    控股股东         9,500        1.21%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2           9,500            1.21% 尚无法            尚无法确


1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8 日起至                      确定     定
                                                       2019 年 1 月
                                                       31 日止

                                                       自 2018 年 2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12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500        0.70%                            5,500    0.70%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1 月                     确定     定
                                                       31 日止

                                                       自 2018 年 2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12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3,500        0.45%                            3,500    0.45%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2 月                     确定     定
                                                       11 日止

                                                       自 2018 年 2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13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16,500        2.11%                           16,500    2.11%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2 月                     确定     定
                                                       11 日止

                                                       自 2018 年 2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13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10,000        1.28%                           10,000    1.28%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2 月                     确定     定
                                                       11 日止

             公司董事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周晓光                   5,000        0.64%                            5,000    0.64%
             长                               用保证   月 6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000        0.64%                            5,000    0.64%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8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10,000        1.28%                           10,000    1.28%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12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10,000        1.28%                           10,000    1.28%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13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8,000        1.02%                            8,000    1.02%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16 日起                       确定     定

                                                       自 2018 年 4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4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000        0.64%                            5,000    0.64%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2 月                     确定     定
                                                       11 日止

                                                       自 2018 年 4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10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000        0.64%                            5,000    0.64%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2 月                     确定     定
                                                       11 日止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5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6,445        0.82%                            6,445    0.82%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29 日起                       确定     定

虞云新       公司董事    2,000        0.26%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6      2,000    0.2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1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用保证     月 8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董事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周晓光                           3,000        0.38%                                        3,000      0.38%
               长                                     用保证     月 11 日起                                   确定          定

                                                                 自 2018 年 6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月 14 日起至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5,000        0.64%                                        5,000      0.64%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2019 年 6 月                                 确定          定
                                                                 13 日止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12,000        1.53%                                    12,000         1.53%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20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集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491         0.06%                                         491       0.06%
团有限公司                                            用保证     月 25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控股
新光饰品股     股东新光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1,000        0.13%                                        1,000      0.13%
份有限公司     集团控制                               用保证     月 26 日起                                   确定          定
               的公司

               公司董事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周晓光                           4,000        0.51%                                        4,000      0.51%
               长                                     用保证     月 28 日起                                   确定          定

                             205,533.2                                            205,533.2
合计                                         26.29%      --              --                          26.29%      --    --        --
                                    5                                                         5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                                                   报告期新增 报告期偿还                         预计偿 预计偿 预计偿还时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期末数
 联人名称                                                     占用金额        总金额                      还方式 还金额 间(月份)

             自 2018 年 5
新光控股
             月 4 日起,
集团有限
             至 2018 年 违规占用                65,220.41        3,249.4               0      68,469.81 其他           0 尚无法预计
公司(事项
             12 月 31 日
一)
             止尚未归还

                            公司预付的股权
                            转让进度款被南
                            国红豆控股股份
             自 2018 年 5
新光控股                    有限公司通过其
             月 7 日起,
集团有限                    关联方分批次汇
             至 2018 年 2                         76,000                 0             0           76,000 其他         0 尚无法预计
公司(事项                  入新光控股集团
             月 31 日止
二)                        有限公司,公司
             尚未归还
                            按谨慎原则列报
                            为控股股东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1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合计                                    141,220.41     3,249.4           0   144,469.81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8%
比例

                                       事项一: 2018 年 5 月 4 日,按公司总裁的书面指令,公司将临时借款本金
                                       66,000.00 万元,利息 1,522.78 万元,本息合计共 67,522.78 万元汇入新光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根据公司总裁指令,此日后,上述资金还款责任由新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传票,发现上述资金中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因逾期未还公司已被债权人起诉。
                                       为此,公司向控股股东查询,发现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述借款中本金
                                       61,500.00 万元,利息 901.44 万元,合计 62,401.44 万元,控股股东未按约归还予
                                       借款人。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按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列
                                       报和披露,并计收利息。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本息余额合计
                                       65,220.41 万元, 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上述资金本金余额未变,新增利息
                                       3,249.40 万元,本息合计 68,469.81 万余。
相关决策程序                           事项二: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厦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公司”)签署的合
                                       作意向协议,万厦公司拟以重整方式取得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
                                       并对地产项目进行后续开发。2018 年 1 月 30 日,依据上述协议,红豆公司向
                                       万厦公司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万厦公司在 5 日内支付上述项目股权转让款
                                       81,000.00 万元。经过双方多轮磋商,2018 年 5 月,万厦公司分别向红豆公司
                                       付款 56,000.00 万元和 20,000.00 万元,合计付款 76,000.00 万元。2018 年 5 月,
                                       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分批次向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人民币
                                       76,000.00 万元。2018 年 11 月,经公司持续核查,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
                                       红豆公司关联公司,鉴于上述资金的实际流向,根据大股东资金占用的一般情形,
                                       且公司尚未取得上述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公司按照谨慎原则将
                                       上述 76,000.00 万元列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列报和披露。

                                       发生占用的原因是控股股东 2018 年度占用资金计提利息。公司及董事会积极督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促控股股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
                                       转让、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和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从而降低给公
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司可能带来的风险。

                                       为了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仍在积极处置股权及相关资
                                       产等,因控股股东已发生多笔债务违约,导致部分债权人查封冻结资产,资产处
                                       置进展未达预期,对公司解决违规事项产生不利影响。控股股东仍通过多渠道努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
                                       力筹措资金,积极与债权人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
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
                                       尽快解除前述违规事项。
施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及具体情况,并将按照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
                                       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不适用。
的披露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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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9 年 01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控股股东债务危机的处理进展情况

2019 年 01 月 0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违规事项处理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01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债务逾期事项

2019 年 01 月 0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股权质押事项

2019 年 01 月 1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

2019 年 01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

2019 年 02 月 1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业绩情况

2019 年 02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价情况

2019 年 03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担保情况

2019 年 03 月 1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违规事项处理的进展情况

2019 年 03 月 25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近况及控股股东债务情况

2019 年 03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子公司收到的退款情况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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