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2019-07-20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19-07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收到《浙江省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浙 07 执 402、403 号之一),公司全
资子公司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执行裁定 申请查封
序号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查封期限 执行法院
文号 方
金华欧景 金华市李渔路 1268 号欧景名城 7 2019 年 6 月 25 浙江省金 (2019)浙 中信信托
1 置业有限 幢 101、201、301、302、401、402 日至 2022 年 6 华市中级 07 执 402、 有限责任
公司 室不动产 月 24 日 人民法院 403 号之一 公司
二、房产被查封的原因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系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所致,详见2019年6月1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9】浙07执402号、403号)中
确定的义务,债权人申请执行,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进行了查封。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造成
影响,存在查封土地、房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2、公司将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项,与申请执行方进行和解协
商,争取早日解除被查封的房产,并恢复正常状态。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