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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2019-11-05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19-09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全资子公司义
        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
        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涉案材料。现将诉讼材料的相关情况披露

        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序                                     受理法       受理时
     原告      被告         诉讼金额                                 案件简述                         诉讼请求
号                                       院           间
                                                                2016 年 9 月 26 日,义   1、判令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偿
                                                                乌世茂、新光圆成作       还原告信托贷款本金、利息、本金
                                                                为共同借款人向光大       罚息、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 2、
                                                                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       判令对被告新光建材城所有的位于
     华 融   义乌世茂、
                                                                司借款 4.5 亿元,实      东阳国际建材城 C1、C2、D6、D7、
     证 券   新光圆成、                浙江省金
                            49256.17               2019 年 10   际放款 4 亿元,新光      D8 区抵押房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
1    股 份   新光建材                  华市中级
                            万元                   月 16 日     建 材 城提 供抵 押 担    所得价款在前述的请求范围内享受
     有 限   城、周晓光、              人民法院
                                                                保,周晓光、虞云新       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周晓光、
     公司    虞云新
                                                                作为连带保证人。因       虞云新对义乌世茂、新光圆成的债
                                                                义乌世茂逾期归还本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各被告共
                                                                息,以致成诉。           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
                                                                                         诉讼费用。

             注:“新光建材城”指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上述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 22093.92 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情
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