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0-03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于海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4,838,646.54 402,962,476.29 -2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0,223,108.24 -74,673,243.72 -23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2,500,312.16 -109,778,203.48 -20.7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927,666.32 -36,814,771.76 -16.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7 -0.041 -234.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7 -0.041 -234.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1% -0.96% -9.6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595,708,136.27 13,738,832,575.71 -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483,433,165.48 2,733,656,273.72 -9.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4.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995,104.1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12,820,719.38 对外担保计提担保损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36,215.76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699,413.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35,178.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78,506.63 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96,588.01 合计 -117,722,796.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226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1,114,901,934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2.05% 1,134,239,907 1,134,239,907 人 冻结 1,134,239,907 质押 125,999,844 虞云新 境内自然人 6.89% 126,026,655 126,026,655 冻结 126,026,655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 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资产 其他 3.46% 63,229,387 0 管理计划 钱森力 境内自然人 2.25% 41,073,078 30,804,808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 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 其他 1.45% 26,583,290 0 增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 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 其他 1.45% 26,583,290 0 增 6 号分级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 -创盈定增 71 号资产管理 其他 0.83% 15,248,280 0 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 其他 0.72% 13,093,634 0 -龚品忠 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傅立为 境内自然人 0.51% 8,224,210 0 郑日葵 境内自然人 0.37% 5,614,5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 63,229,387 人民币普通股 63,229,387 定众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 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4 号专项资产 26,5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3,290 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 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6 号分级专项 26,5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3,290 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 15,248,280 人民币普通股 15,248,280 定增 71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龚品 13,093,634 人民币普通股 13,093,634 忠 钱森力 10,268,270 人民币普通股 10,268,270 傅立为 9,315,040 人民币普通股 9,315,040 郑日葵 6,702,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02,000 文新国 6,1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6,126,000 王磊 5,805,786 人民币普通股 5,805,786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的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资产管理 计划及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龚品忠和前 10 名股东中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 说明 以及其余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无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3月31日 2020年1月1日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应收账款 188,211,367.12 138,264,152.43 49,947,214.69 36.12% 应付票据 28,956,996.23 16,628,011.21 12,328,985.02 74.15% 应付职工薪酬 37,585,068.54 57,555,679.88 -19,970,611.34 -34.70% (1)应收账款报告期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机械制造业务应收款增加; (2)应付票据报告期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机械业务采购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较期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员工绩效工资。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其他收益 2,715,104.12 580,150.00 2,134,954.12 368.00% 投资收益 -2,039,041.66 398,727.19 -2,437,768.85 -611.39% 营业外支出 126,849,068.90 941,042.75 125,908,026.15 13379.63% (1)其他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投资收益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联营公司亏损增加; (3)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担保损失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1-3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5,668.07 37,274,784.76 -30,219,116.69 -8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4,880.67 -11,871,937.81 17,416,818.48 146.71%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上期有收回项目投资;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较上年同期减 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 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 月4日、2019年1月4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5月6日、6月1日、6月29日、7月29日、8月29日、9月28日、10月28日、 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1月28日、12月28日、2020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1日、4月21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 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10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2018-115)、《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8-122)及《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 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1、007、016、025、050、059、069、072、078、082、088、100、108、2020-007、 010、019、028)。 2、2019年4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分别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于4月28日收到 金华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分别裁定受理了新光集团及其下属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已根据法律 程序指定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4日及4月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申请重 整的公告》及《关于法院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048)。2019年8 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处置方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表 决方案》、《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案及议事规则》进行了表决,并选举债权人委员会成员;2019年1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新 光集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共益债务形式新增借款方案》。具体内容 详见2019年9月3日、11月8日及11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关 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095、 099)。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 元;(2)标的公司 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累计实现 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27 亿元;(3)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 润不低于 40 亿元。上述净利润指标的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合计数。" 利润 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三年,包括实施 公司股东 业绩承诺 完成当年。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2016 年、 资产重组时 新光集 2016 年 04 及补偿安 年。(1)若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内实际净利润数低 2017 年、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团、虞云 月 18 日 排 于承诺净利润数,则新光集团、虞云新将以股份的 2018 年 新承诺 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新光集团、虞云新补偿 期内当期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 计算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 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 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 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每股发行价格) 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已补偿股份数量。前述净利润数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在补偿期限内各会计年 度内,"每股发行价格"指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向 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 "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 某一年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则应按 0 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2)如果利润补偿期内上 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新光集 团、虞云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回 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 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若在补偿期 限内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回购股份所对应的 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 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根据 上述第(1)点的规定,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 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并予以注销。新光集团、虞云新以股 份方式补偿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在其当期审计 报告出具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光集团、虞云新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 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办理 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 购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 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 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 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 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方圆支承股本数 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 (4)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当按照其在标的资产的 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即新光集团应承 担补偿金额的 90%,虞云新应承担补偿金额的 10%。若补偿义务人中一方未履行补偿义务时,另 外一方承担连带补偿责任。(5)各方同意并确认, 新光集团、虞云新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为限。在业绩承诺期间内,配套募集资 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 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 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 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房地产行业 借款利率水平等综合确定。上述(1)和(2)对应 的收益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确定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 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 利润)。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目前不 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 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 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2、自本承诺签署后, 本公司/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 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上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 业务的企业;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本人将来 产生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上市公 司提出异议后,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 控股股东 述业务。如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本 新光集团 关于同业 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 及实际控 2016 年 04 竞争的承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 持续 正在履行 制人周晓 月 18 日 诺 公司;4、本公司/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光、虞云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 新夫妇 成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 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5、本公司/本人 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 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本人 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 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 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不利用股 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就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 在及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 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 控股股东 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 新光集团 关于关联 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 及实际控 交易、资 失,由本方承担赔偿责任;2、本公司/本人将善意 2016 年 04 未按承诺 持续 制人周晓 金占用方 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月 18 日 履行 光、虞云 面的承诺 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 新夫妇 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中 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 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 的诚信和勤勉责任;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 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交易;4、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承 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5、如 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公司/本 人或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 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 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 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 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 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 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 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 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 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 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 赔偿。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 公司股东 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 钱森力先 股份限售 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2007 年 08 持续 正在履行 生、余云 承诺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月 08 日 首次公开发 霓先生 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 行或再融资 比例不超过 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 时所作承诺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 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在持 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 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 司的同业竞争。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 在公司担 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 任董事、 股份限售 2007 年 08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 持续 正在履行 监事、高 承诺 月 08 日 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 级管理人 2006 年 12 月 30 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 1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员 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 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 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 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是否按 否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未按期履行:公司 的,应当详 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 细说明未完 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的情况。公司将严格 成履行的具 督促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尽快按照破产重整方案,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 体原因及下 的问题,以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步的工作 计划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 占最近一 截至报告 预计解除 担保对象 与上市公 违规担保 期经审计 期经审计 预计解除 预计解除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期末违规 时间(月 名称 司的关系 金额 净资产的 净资产的 方式 金额 担保余额 份) 比例 比例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26,644.08 9.75% 26,644.08 9.75% 集团有限 用保证 2 月 5 日起 定 定 1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9,500 3.48% 9,500 3.48% 用保证 2 月 8 日起 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500 2.01% 2 月 12 日 5,500 2.01%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3,500 1.28% 2 月 12 日 3,500 1.28%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6,500 6.04% 2 月 13 日 16,500 6.04%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0,000 3.66% 10,000 3.66% 用保证 3 月 5 日起 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000 1.83% 4 月 10 日 5,000 1.83%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000 1.83% 5,000 1.83% 用保证 4 月 4 日起 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000 1.83% 6 月 14 日 5,000 1.83%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自 2017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5,000 5.49% 12 月 8 日 15,000 5.49%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3,739.33 5.03% 6 月 20 日 13,739.33 5.03%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30,000 10.97% 30,000 10.97% 用保证 3 月 6 日起 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491 0.18% 6 月 25 日 491 0.18%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8,000 2.93% 3 月 16 日 8,000 2.93%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1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浙江新光 自 2018 年 控股股东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饰品股份 1,000 0.36% 6 月 26 日 1,000 0.36% 的子公司 用保证 定 定 有限公司 起 新光控股 自 2017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0,000 3.66% 11 月 27 日 10,000 3.66%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公司实际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虞云新 2,000 0.72% 2,000 0.72% 控制人 用保证 6 月 8 日起 定 定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3,000 1.10% 6 月 11 日 3,000 1.10% 用保证 定 定 公司 起 自 2018 年 公司实际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周晓光 4,000 1.46% 6 月 28 日 4,000 1.46% 控制人 用保证 定 定 起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00,000 36.58% 100,000 36.58% 用保证 5 月 3 日起 定 定 公司 自 2018 年 公司实际 最高额信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周晓光 3,000 1.10% 3 月 30 日 3,000 1.10% 控制人 用保证 定 定 起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 自 2018 年 尚无法确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240 0.45% 1,240 0.45% 用保证 6 月 4 日起 定 定 公司 合计 278,114.41 101.74% -- -- 278,114.41 101.74% -- -- --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 股东或关 报告期偿 预计偿 预计偿 预计偿还时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新增占 期末数 联人名称 还总金额 还方式 还金额 间(月份) 用金额 自 2018 年 5 新光控股 月 4 日起至 集团有限 2020 年 12 2020 年 3 月 违规占用 69,372.42 0 0 69,372.42 其他 公司(事项 月 31 日止尚 一) 未归还 新光控股 自 2018 年 5 公司预付的股权转让 集团有限 月 7 日起至 进度款被南国红豆控 2020 年 12 76,000 0 0 76,000 其他 公司(事项 2020 年 3 月 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月 二) 31 日止尚 其关联方分批次汇入 1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未归还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按谨慎性原则 列报为控股股东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 合计 145,372.42 0 0 145,372.42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53.18% 事项一: 2018 年 5 月 4 日,按公司总裁的书面指令,公司将临时借款本金 66,000.00 万元,利息 1,522.78 万元,本息合计共 67,522.78 万元汇入新光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根据公司总裁指令,此日后,上述资金还款责 任由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发现上述资金中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因逾期未还公 司已被债权人起诉。为此,公司向控股股东查询,发现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述借款中本金 61,500.00 万元,利息 901.44 万元,合计 62,401.44 万 元,控股股东未按约归还予借款人。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 按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列报和披露,并计收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25 日,计收利息 4152.01 万元,本息余额合计 69,372.42 万元。 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新光集团债务重整之后,不再计息。 事项二: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相关决策程序 司(以下简称“万厦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公司”) 签署的合作意向协议,万厦公司拟以重整方式取得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 地产项目股权,并对地产项目进行后续开发。2018 年 1 月 30 日,依据 上述协议,红豆公司向万厦公司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万厦公司在 5 日内 支付上述项目股权转让款 81,000.00 万元。经过双方多轮磋商,2018 年 5 月,万厦公司分别向红豆公司付款 56,000.00 万元和 20,000.00 万元,合计 付款 76,000.00 万元。2018 年 5 月,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分批次向无锡源石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人民币 76,000.00 万元。2018 年 11 月,经公司持 续核查,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红豆公司关联公司,鉴于上述资金 的实际流向,根据大股东资金占用的一般情形,且公司尚未取得上述红豆 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公司按照谨慎原则将上述 76,000.00 万元 列为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列报和披露。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 不适用 措施的情况说明 因控股股东发生债务违约,已进入破产重整阶段。控股股东正在与重整管 理人及投资机构协商,拟通过设立共益债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将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 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进一步梳理同类事项,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 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对公司资金占用 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解决进展,并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 不适用 日期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 不适用 索引 1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 年 01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股东人数 2020 年 01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 2020 年 01 月 1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业绩预告时间 2020 年 02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复工情况 2020 年 03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的重整进展 2020 年 03 月 1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0 年 03 月 2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共益债事项的进展情况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光 2020 年 4 月 26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