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

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

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

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

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

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