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0-04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 07 民初 388 号)。现将相
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9-093)。原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与被
告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的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案,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一)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华
融证券贷款本金 38010.7 万元;
(二)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华融
证券支付逾期还款罚息 33699232.01 元(已计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止),此
后以本金 38010.7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华
融证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费 100000 元、保全担保费 265983.30 元;
(四)原告华融证券有权对被告新光建材城的位于东阳国际建材城 C1、C2、
D6、D7、D8 区抵押房产(具体以《抵押合同》(编号:J2016149ywsm001-抵 002)
所附抵押财产清单为准)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前述第一至三项债权范
围内优先受偿;新光建材城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追偿;
(五)被告虞云新、周晓光对前述第一至三项债务向原告华融证券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六)驳回原告华融证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各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2,504,608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2,509,608 元,由原
告华融证券负担 154,086 元,由被告义乌世茂、新光圆成、新光建材城、周晓
光、虞云新共同负担 2,355,522 元。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的其他诉讼涉案总金额为 8732.32 万元。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判决生效后,会导致公司本期及期后应计利息增加,相应减少本期及期后
利润。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