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1号《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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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1 号
《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的
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贵部《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的问询函》 中
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我
所现对问询函中所涉及的年审会计师说明之“事项 1(2)、事项 2(2)、
事项 3(2)、事项 4、事项 7”回复如下:
事项 1、年报显示,你公司本期针对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计提预计
负债 41.30 亿元。其中,对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 9.5 亿元贷款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
4.49 亿元;对未履行内部审批流程且未取得初步判决结果的担保事
项按担保金额约 30%比例的确认预计负债。
(2)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
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并进一步说明其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对
担保事项可能产生损失金额进行合理估计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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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回复】:
针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或“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主要包
括:
1、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
团”)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新光集团破产重整情况;
2、获取公司编制的对外担保明细表,查看对外担保合同及对应
借款合同,了解担保期限及担保类型,检查担保事项的内部审批决策
流程;
3、查阅公司相关公告,了解担保事项的持续披露情况,包括新
增担保、担保涉诉、担保解决进程等,并与公司对外担保台账进行核
对;
4、获取担保事项相关的起诉状、裁定书等案件资料,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5、获取律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法律分析报告,了解违规
与合规担保的相关事实、合同效力、责任承担等;
6、向新光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新光圆成为其及关联公
司提供担保情况;
7、与新光集团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现场调阅破产债权申报资
料,核对公司担保金额,并向其发函了解新光集团破产财产、债权申
报、破产清偿率预测等情况;
虽然我们执行了上述审计程序,但由于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尚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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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重整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判断新光集团对上述担保债权的清偿能力;且由于违规担保案件或
在审理中或在上诉中,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致我们无法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担保责任的承担比例。故我们根据上述审
计程序及证据,无法对新光圆成担保事项可能产生损失金额进行合理
估计。
事项 2、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新光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你公
司资金余额 14.54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7,268.62 万元,新光集团拟
以共益债务方式新增借款用于归还占用你公司资金。
(2)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
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并进一步说明其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判
断上述其他应收款是否可收回的具体原因。
【会计师回复】:
针对新光圆成资金占用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
证据主要包括:
1、与公司管理层及新光集团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了解新光集
团破产重整及共益债进展情况;
2、向新光集团发函询证往来款余额,并取得回函;
3、与新光集团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了解破产财产确认、破产
债权申报、普通债权清偿率预测等情况;
4、获取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共益债方案,查看新光集团债委会关
于共益债事项的决议及法院确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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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与共益债潜在投资人沟通,取得其出具的《新光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共益债事项进展情况专项说明》。
虽然执行了上述审计程序,但由于新光集团管理人对资金占用款
项的回函不符(金额以法院作出司法文书认定为准),加之新光集团
管理人基于破产财产评估仍在进行中、部分破产财产权属需进一步确
权、个别重大债权尚在诉讼阶段等,暂无法预计普通债权清偿率,致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占用资金的准确性和可
收回性;且由于新光集团破产重整共益债方案尚在进行中,未来能否
成功发行存在不确定性,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
新光集团通过共益债资金归还公司被占用资金的可能性。故我们根据
上述审计程序及证据,无法判断占用资金是否可收回。
事项 3、2018 年 6 月,你公司因筹划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向丰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控股”)支付 10
亿元诚意金。因重大资产重组中止,丰盛控股应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后的 15 个营业日内退还诚意金。年报显示,该笔诚意金在未经你
公司内部审议流程的前提下已被新光集团用于借款质押、转让。截至
报告期末,你公司未计提坏账准备,丰盛控股也未退还该诚意金,你
公司对丰盛控股提起诉讼。
(2)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上述事项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
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并进一步说明其认为根据上述程序、证据无法判
断上述诚意金是否可收回的具体原因。
【会计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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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
计证据主要包括:
1、查阅诚意金支付的相关协议以及公司相关公告,了解重大资
产重组背景;
2、与新光集团管理层沟通,了解诚意金用于其子公司融资担保
的相关情况;
3、 与新光圆成管理层沟通,了解诚意金催收措施以及担保涉诉
情况;
4、向丰盛控股发函询证往来款余额,并取得回函;
5、 对丰盛控股进行现场访谈,了解诚意金逾期未退的有关情况;
6、向诉讼案件的代理律师咨询,了解案件开庭情况及案件结果
的可能性,并取得代理律师出具的《庭审小结》;
7、获取律师关于诚意金涉及担保诉讼的法律分析报告,了解其
对担保合同效力、责任承担方式的判断。
虽然执行了上述审计程序,但由于取得丰盛控股的回函不符(金
额一致但有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加之丰盛控股在访谈记录中称,
该笔诚意金存在权利争议,其将依据届时生效的法律文书支付相关款
项,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丰盛控股退还诚意金
的可能性;且由于该笔诚意金涉及担保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判
决,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担保事项对公司收回
诚意金可能产生的影响。故我们根据上述审计程序及证据,无法判断
诚意金是否可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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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4、报告期内,你公司发生财务费用 5.35 亿元,同比增长
99.70%;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大额逾期借款、应交税费和应付
利息。请详细列示并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所有逾期借款、应交税费等
的具体情况,并根据 2020 年度资金预算数据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重
大经营风险,公司 2019 年年报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请年审
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上述事项执行了核查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借款
借款类别 债权人 逾期本金(元) 逾期时间
金额机构借款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0 2018-12-28
金额机构借款 恒丰银行杭州分行 298,731,917.38 2019-3-8
金额机构借款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2018-8-1
金额机构借款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000.00 2018-8-1
金额机构借款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0,107,000.00 2018-7-17
民间借贷 江西跃启实业有限公司 299,900,000.00 2018-9-21
民间借贷 上海坪凡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18-9-21
合计 2,158,738,917.38
2、截至目前公司逾期税金
税金项目 欠缴单位 逾期税金(元) 滞纳金(元)
企业所得税 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826,923.23 1,248,019.25
企业所得税 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44,906,250.63 42,368,781.36
土地增值税 金华欧景置业有限公司 24,269,476.27 6,018,874.30
合计 279,002,650.13 49,635,674.91
3、公司经营与财务风险分析
(1)经营风险方面
受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担保、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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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因债务逾期及担保事项涉及诉讼,并导致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房产被查封、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公
司生产经营面临一些实际困难,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为了应对经营
风险,公司正在督促控股股东通过引进共益债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违规担保问题;通过法律或协商等途径争取尽早解
除房产的抵押和查封,实现正常销售;加大促销力度销售可售商品房,
加速资金回笼;进一步推进精密制造、商业物业及酒店服务等业态的
稳定发展。
(2)财务风险方面
公司目前的业务中,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困难较大,机械加工、物
业出租、商业运营和酒店服务正常。公司预计 2020 年度经营活动产
生的资金净流入约 5.82 亿元,投资活动资金流入 1.04 亿元,筹资活
动资金流入为零,预计资金净流入合计 6.86 亿元。资金净流入不足
以偿付到期债务,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为了应对流动性风险,
公司管理层计划在预算之外加大部分资产处置力度,尽可能多回笼资
金用于偿还债务;计划通过与债权人协商,通过展期、降息等措施,
实现延期还款,降低和化解债务风险。
经检查,新光圆成连续两年亏损,存在大额借款、应交税费及应
付利息逾期,大额对外担保被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大量商品房被
抵押或查封等事项,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新光圆成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新光圆成管理层已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估,并制定了未来应对计划,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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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司正在积极实施整改;新光圆成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已对上述
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鉴于此,我们认为新光
圆成 2019 年年报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 7、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对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达芬奇家居”)的 1.91 亿元家居预付款账龄已达 5 年以上。
(1)请你公司自查达芬奇家居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5%以上股东、历任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根据实质重于
形式应认定的特殊利益关系。
(2)你公司在 2018 年年报问询函回函中回复称,截至 2018 年
底,你公司评估该批采购订单中价值约 3000 万元的家具按原采购计
划继续执行外,其余部分订单拟协商终止采购,但达芬奇家居要求你
公司按协议验收家具,对终止采购部分退款不积极。请说明截至目前
你公司尚未收到采购家具的原因,你公司是否与达芬奇家居达成最新
的交付计划或还款安排。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上述事项执行了核查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新光圆成孙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
茂”)对其开发的义乌世贸中心项目在设计时拟定精装修采用达芬奇
高端家具,为此在建设过程中与达芬奇家居签署了采购合同。义乌世
贸中心项目原预计 2015 年底竣工交付,为充分获取集中采购及全款
预付的优惠政策,义乌世茂分批预付了采购款 4 亿元。2015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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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世茂收到部分家具价值 800 万元。
由于市场行情及销售政策调整,义乌世贸中心项目精装修的家具
采购需求发生重大变化, 2017 年 3 月义乌世茂与达芬奇家居签署了
《家具购销合同解除协议》。根据该解除协议,达芬奇家居退还义乌
世茂 2.01 亿元预付款。随后,因义乌世贸中心项目精装修销售策略
调整,义乌世茂延迟向达芬奇家居提交具体的采购计划。2018 年底,
义乌世茂决定除约 3000 万元按原采购计划继续执行外,其余部分意
向终止,从而将该笔预付款余额 1.91 亿元调至“其他应收款”。在终
止采购协商过程中,达芬奇家居要求义乌世茂按协议验收家具,对终
止采购部分退款不积极;加之部分精装修商品房销售受限,同时考虑
原预订的家具款式及风格已不适合市场需求,义乌世茂是否继续采用
该批家具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义乌世茂依据对方退款意愿以及付款
账龄,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 1.61 亿元坏账准备。
2020 年 4 月,义乌世茂派员赴达芬奇家居对继续执行原采购计
划的 3000 万元家具进行了验收,并与部分业主签署了以家具抵装修
款的补充协议,义乌世茂不再承担对该部分业主所购房屋的精装修工
程费用,由义乌世茂提供 2515.35 万元的家具抵装修款。由于未能协
商退还向达芬奇家居预付的 1.61 亿元家具采购款,义乌世茂将继续
使用原预订家具用于世贸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鉴于部分拟精装修商
品房尚处于抵押或查封状态,义乌世茂拟与达芬奇家居签订补充协
议,义乌世茂将视精装修工程进度,由达芬奇家居提供该 1.61 亿元
等值的家具,具体交付时间以义乌世茂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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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达芬奇家居与新光圆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
以上股东、历任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特殊利益关系。关于剩
余 1.61 亿元家具的预付款,虽然义乌世茂拟与达芬奇家居签订补充
协议,将视精装修工程进度要求其提供等值的家具,但部分拟精装修
商品房被抵押或查封,未来能否实行正常销售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导
致该批家具能否全部到货或正常使用存在较高风险。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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