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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0-07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房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光圆成”)于近期收到了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2020】浙 07 执 446 号)。公司全资
        子公司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及浙江新光建材装
        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部分房产被查封,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产被查封的情况

序                                                                              执行法   执行裁     申请查
     被查封人                   被查封房产                      查封期限
号                                                                                院     定文号     封方

                                                               2020 年 8 月
                 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 1 幢共 163 套、2 幢
1    义乌世茂                                                  10 日至 2023
                 共 158 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年8月9日

                 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 3 幢共 119 套,吴宁
                                                                                浙江省            浙商银
                 街道黉门广场 1 号商场二层共 78 套、三层 1                               【2020】
                                                                                金华市            行股份
                 套、四层 2 套商业用房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浙 07 执
                                                                                中级人            有限公
                 吴宁街道红椿街、南街共 9 套,吴宁街道新光 2020 年 9 月 2                446 号
     新光建材                                                                   民法院              司
2                天地 B 区地下一层商铺共 34 套,吴宁街道黉 日至 2023 年
       城
                 门商厦地下一层商铺共 122 套商铺和其分摊的   9月1日
                 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黉门商厦 2 幢、3 幢共
                 35 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 1 幢共 61 套住宅和
                 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
                二、房产被查封的原因
                上述房产被查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详见 2019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
                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19】浙 07 民初 390
        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详见 2020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
        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0】浙 07 民执 446
号),责令各被告履行(2019)浙 07 民初 390 号判决书主文内容,并支付执行费,
详见 2020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0-061)。
       因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等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查封义乌世茂、新光建材
城部分房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被司法查封的房产部分权利受限,对公司的商品房销售造成一定程
度的不利影响,并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2、公司将积极协调,与申请执行方进行协商和解,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
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