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20-07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虞江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于海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157,728,454.66 13,738,832,575.71 -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18,105,904.85 2,733,656,273.72 -37.1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4,047,230.00 48.42% 1,189,532,786.30 -11.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317,794.63 -377.35% -1,011,881,266.62 -279.7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4,299,981.32 19.63% -337,156,034.26 -6.8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639,166.87 -413.35% -24,775,047.34 -70.8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65 -377.19% -0.5535 -279.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65 -377.19% -0.5535 -279.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5% -31.56% -45.45% -41.9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38,126.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8,674,326.58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765,026.42 债务重组损益 239,792,768.78 对外担保计提的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914,554,291.38 担保损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2,419.28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1,261,837.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056,311.9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114,702.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318,711.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642,290.90 合计 -674,725,232.3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502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 质押 1,114,901,934 境内非国有法人 62.05% 1,134,239,907 1,134,239,907 司 冻结 1,134,239,907 质押 125,999,844 虞云新 境内自然人 6.89% 126,026,655 126,026,655 冻结 126,026,655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 -信诚基金定众 1 号 其他 3.46% 63,229,387 0 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钱森力 境内自然人 2.25% 41,073,078 30,804,808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 发银行-光大保德信 其他 1.45% 26,583,290 0 耀财富富增 4 号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 发银行-光大保德信 其他 1.45% 26,583,290 0 耀财富富增 6 号分级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 其他 0.83% 15,248,280 0 银行-创盈定增 71 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号资产管理计划 文新国 境内自然人 0.80% 14,547,592 0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 其他 0.72% 13,093,634 0 银行-龚品忠 傅立为 境内自然人 0.55% 10,020,298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信诚基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 1 号 63,229,387 人民币普通股 63,229,387 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 26,5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3,290 耀财富富增 4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 26,583,290 人民币普通股 26,583,290 耀财富富增 6 号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创盈定增 71 号 15,248,280 人民币普通股 15,248,280 资产管理计划 文新国 14,547,592 人民币普通股 14,547,592 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行-龚品忠 13,093,634 人民币普通股 13,093,634 钱森力 10,268,270 人民币普通股 10,268,270 傅立为 10,020,298 人民币普通股 10,020,298 王丰 7,538,043 人民币普通股 7,538,043 王磊 7,030,456 人民币普通股 7,030,456 上述股东之间,股东虞云新在法人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夫妻关系;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信诚基 金-中信银行-信诚基金定众 1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泰达宏利基金-平安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行-龚品忠、光大保德信资管-浦发银行-光大保德信耀财富富增 4 号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其余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9月30日 2019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应收账款 194,938,080.73 138,264,152.43 56,673,928.30 40.99% 应收款项融资 81,599,999.55 28,077,120.93 53,522,878.62 190.63% 预付款项 31,416,546.66 126,485,761.83 -95,069,215.17 -75.16% 应收利息 10,642,400.00 - 10,642,400.00 100.00% 应付票据 22,873,909.66 16,628,011.21 6,245,898.45 37.56% 应付利息 750,490,610.71 436,678,215.29 313,812,395.42 71.86% 其他应付款 910,881,705.25 1,522,834,210.64 -611,952,505.39 -40.19% 其他流动负债 3,459,102,754.57 120,449,902.24 3,338,652,852.33 2771.82% 预计负债 1,711,497,067.49 4,132,146,006.02 -2,420,648,938.53 -58.58% (1)应收账款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精密制造业务销售增加,相应信用收款余额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精密制造业务销售增加,销售回款中票据结算增加; (3)预付款项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西安1912项目退出合作开发,原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 (4)应收利息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应收南国红豆利息,原其他应收款转入应收利息; (5)应付票据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精密制造业务采购增加,采购付款中票据结算增加; (6)应付利息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部分贷款逾期,计提的正常利息、罚息、违约金增加; (7)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执行和解协议,本期债务减少; (8)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计提的担保损失,部分预计负债转入其他流动负债; (9)预计负债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计提的担保损失,部分预计负债转入其他流动负债。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研发费用 27,927,756.89 15,583,060.55 12,344,696.34 79.22% 其他收益 247,048,295.36 4,753,356.52 242,294,938.84 5097.34% 信用减值损失 -5,537,937.19 19,590,413.90 -25,128,351.09 -128.27% 资产处置收益 1,401,415.68 157,575.38 1,243,840.30 789.36% 营业外收入 4,469,915.91 1,767,728.18 2,702,187.73 152.86% 营业外支出 953,725,008.27 24,560,684.17 929,164,324.10 3783.14% 所得税费用 -25,622,807.69 -37,724,604.38 12,101,796.69 32.08% (1)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精密制造业务研发投入增加; (2)其他收益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债务重组收益增加; (3)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房地产开发业务坏账转回; 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4)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精密制造业务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违约金增加; (6)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担保计提的担保损失增加; (7)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精密制造业务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75,047.34 -14,499,173.72 -10,275,873.62 -70.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40,101.00 -111,212,127.67 49,472,026.67 44.4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开发业务商品房销售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以及本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 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11月16日、12月4日、 2019年1月4日、2月2日、3月2日、4月2日、5月6日、6月1日、6月29日、7月29日、8月29日、9月28日、10月28日、11月28 日、12月28日、2020年1月23日、2月22日、3月21日、4月21日、5月21日、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9月19日对外披露 了《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8-10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说明公告》(2018-11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2018-122)及《关 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2019-001、007、016、025、050、059、069、072、 078、082、088、100、108、2020-007、010、019、028、049、053、058、065、071)。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情况 (1)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元; 2) 公司股 标的公司 2016 年度与 2017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 东新光 业绩承诺 2016 年、 资产重组时所作 不低于 27 亿元;(3)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与 2016 年 04 正在 集团、虞 及补偿安 2017 年、 承诺 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 40 亿元。上述 月 18 日 履行 云新承 排 2018 年 净利润指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 诺 利润合计数。" 利润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的 7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1)若标的公司利润补偿期内实际净利润 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则新光集团、虞云新将以股份的 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新光集团、虞云新补偿期内 当期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为:当 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 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 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标的资产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前述净利润数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在补偿期限内 各会计年度内,"每股发行价格"指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 中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如按照" 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计算的补偿期限内某一年 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则应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 股份不冲回。(2)如果利润补偿期内上市公司以转增或 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新光集团、虞云新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按 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 比例),若在补偿期限内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回购 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3)根 据上述第(1)点的规定,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补偿 的全部股份将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 购并予以注销。新光集团、虞云新以股份方式补偿上市 公司的,上市公司应在其当期审计报告出具日起十个工 作日内完成新光集团、虞云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 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 注销事宜、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 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 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在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 二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 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 方圆支承股本数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 有补偿股份。(4)新光集团、虞云新应当按照其在标的 资产的持股比例确定应承担的补偿义务,即新光集团应 承担补偿金额的 90%,虞云新应承担补偿金额的 10%。 若补偿义务人中一方未履行补偿义务时,另外一方承担 连带补偿责任。(5)各方同意并确认,新光集团、虞云 8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新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股份数量以其 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限。在业绩承 诺期间内,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 确定:(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 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 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 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房地产行业借 款利率水平等综合确定。上述(1)和(2)对应的收益 在扣除所得税的影响后,不计入《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确定的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的实际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 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上 市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 织的情形;2、自本承诺签署后,本公司/本人将不会通 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上市 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3、如上市公司认定本 控股股 公司/本人将来产生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 东新光 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 集团及 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本人应 关于同业 实际控 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 2016 年 04 正在 竞争的承 持续 制人周 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4、本公司/ 月 18 日 履行 诺 晓光、虞 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经 云新夫 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将立即 妇 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5、 本公司/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 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本 人保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 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上市公司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 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就本公司/本人及 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已存在及将来 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 控股股 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 东新光 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 集团及 关于关联 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方承担赔偿责任;2、 未按 实际控 交易、资 2016 年 04 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持续 承诺 制人周 金占用方 月 18 日 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 履行 晓光、虞 面的承诺 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 云新夫 中国《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促使 妇 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 勤勉责任;3、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 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本公司/ 9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 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进 行违规担保;5、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 与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 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 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 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 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 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 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 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 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 益;7、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 本人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 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 公司股 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 东钱森 股份限售 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2007 年 08 正在 力先生、 持续 承诺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月 08 日 履行 余云霓 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先生 的比例不超过 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做出有损 首次公开发行或 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期 再融资时所作承 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 诺 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 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 担任董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 2006 年 12 月 30 日增 事、监 股份限售 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 2007 年 08 正在 持续 事、高级 承诺 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月 08 日 履行 管理人 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 员 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 1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诺是否按时履 否 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 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关于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未按期履行: 行完毕的,应当详 公司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 细说明未完成履 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的情况。 行的具体原因及 公司将严格督促新光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尽快确定破产重整方案,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控股股东占用公司 下一步的工作计 资金及违规担保的问题,以尽快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划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不适用 六、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年初到本报告期末实现营业利润-92,186,190.74 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11,881,266.62 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违规担保事项收到法院判决新增预计负债 651,496,644.19 元及根据前期判决本期增加的应计利息担保损 失 258,368,612.94 元合计 909,865,257.13 元所致。公司正在努力通过债务重组消除非经营损益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若公司债务重组计划实施不成功,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已经持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 2020 年度持续亏损,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单位:万元 占最近一 占最近一 截至报告期 预计解除 担保对象 与上市公 违规担保 期经审计 期经审计 预计解 预计解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末违规担保 时间(月 名称 司的关系 金额 净资产的 净资产的 除方式 除金额 余额 份) 比例 比例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2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26,644.08 9.75% 26,644.08 9.75% 保证 月 5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2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9,500 3.48% 9,500 3.48% 保证 月 8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2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500 2.01% 5,500 2.01% 保证 月 12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2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3,500 1.28% 3,500 1.28% 保证 月 12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2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6,500 6.04% 16,500 6.04% 保证 月 13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0,000 3.66% 10,000 3.66% 保证 月 5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4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000 1.83% 5,000 1.83% 保证 月 10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4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000 1.83% 5,000 1.83% 保证 月 4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5,000 1.83% 5,000 1.83% 保证 月 14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7 年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2,000 4.39% 12,000 4.39% 保证 12 月 8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3,739.33 5.03% 13,739.33 5.03% 保证 月 20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控股股东 30,000 10.97% 30,000 10.97% 集团有限 保证 月 6 日起 确定 定 1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491 0.18% 491 0.18% 保证 月 25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8,000 2.93% 8,000 2.93% 保证 月 16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浙江新光 控股股东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饰品股份 1,000 0.36% 1,000 0.36% 的子公司 保证 月 26 日起 确定 定 有限公司 新光控股 自 2017 年 最高额信用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0,000 3.66% 11 月 27 日 10,000 3.66% 保证 确定 定 公司 起 公司实际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虞云新 2,000 0.72% 2,000 0.72% 控制人 保证 月 8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3,000 1.10% 3,000 1.10% 保证 月 11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公司实际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周晓光 4,000 1.46% 4,000 1.46% 控制人 保证 月 28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5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00,000 36.58% 100,000 36.58% 保证 月 3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公司实际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3 尚无法 尚无法确 周晓光 3,000 1.10% 3,000 1.10% 控制人 保证 月 30 日起 确定 定 新光控股 最高额信用 自 2018 年 6 尚无法 尚无法确 集团有限 控股股东 1,240 0.45% 1,240 0.45% 保证 月 4 日起 确定 定 公司 合计 275,114.41 100.64% -- -- 275,114.41 100.64% -- -- --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 报告期新 预计偿还 报告期偿 预计偿 预计偿还金 关联人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数 增占用金 期末数 时间(月 还总金额 还方式 额 名称 额 份) 新光控 自 2018 年 股集团 5 月 4 日 违规占用 69,372.42 0 0 69,372.42 其他 69,372.42 2020 年度 有限公 起,至 1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事项 2020 年 9 一) 月 30 日止 尚未归还 公司预付的股权转 让进度款被南国红 自 2018 年 新光控 豆控股股份有限公 5月7日 股集团 司通过其关联方分 起,至 有限公 批次汇入新光控股 76,000 0 0 76,000 其他 76,000 2020 年度 2020 年 9 司(事项 集团有限公司,公 月 30 日止 二) 司按谨慎原则列报 尚未归还 为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合计 145,372.42 0 0 145,372.42 -- 145,372.42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3.18% 比例 事项一:2018 年 5 月 4 日,按公司总裁的书面指令,公司将临时借款本金 66,000.00 万元,利息 1,522.78 万元,本息合计共 67,522.78 万元汇入新光集团指定账户。根 据公司总裁指令,此日后,上述资金还款责任由新光集团承担。2018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发现上述资金中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因逾期未还公司已被债权人起诉。为此,公司向控股股东查询,发现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上述借款中本金 61,500.00 万元,利息 901.44 万元,合计 62,401.44 万元,控股股东未按约归还予借款人。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按控 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列报和披露,并计收利息。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上述资金本息余额合计 65,220.41 万元。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25 日,计收利 息 4,152.01 万元,本息余额合计 69,372.42 万元。自 2019 年 4 月 25 日新光集团债 务重整之后,不再计息。 相关决策程序 事项二: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厦公司”)与南国红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公司”)签署的合作意向 协议,万厦公司拟以重整方式取得红豆公司所属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并对地产 项目进行后续开发。2018 年 1 月 30 日,依据上述协议,红豆公司向万厦公司发出 书面催告函,要求万厦公司在 5 日内支付上述项目股权转让款 81,000.00 万元。经 过双方多轮磋商,2018 年 5 月,万厦公司分别向红豆公司付款 56,000.00 万元和 20,000.00 万元,合计付款 76,000.00 万元。2018 年 5 月,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分批次 向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资金人民币 76,000.00 万元。2018 年 11 月,经 公司持续核查,无锡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红豆公司关联公司,鉴于上述资金的 实际流向,根据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一般情形,且公司尚未取得上述红豆公司所属 子公司房地产项目股权,公司按照谨慎原则将上述 76,000.00 万元列为控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列报和披露。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 无 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 因控股股东债务违约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因此尚未通过正常途径归还资金占用。 14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 目前,重整管理人与控股股东正在积极推进通过发行共益债等方式专项筹款用于归 措施说明 还公司资金占用。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积极配合重整管理人推进共益债 发行,尽早解决资金占用事项。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0 年 04 月 28 日 的披露日期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披露索引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 调研的基本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料 情况索引 询问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 2020 年 07 月 02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的相关事项 询问控股股东共益债事项进 2020 年 07 月 06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展 2020 年 07 月 17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询问房产销售情况 无 询问控股股东重整及诉讼案 2020 年 08 月 14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件进展情况 2020 年 08 月 19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询问公司公告的相关情况 无 2020 年 09 月 01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询问公司及控股股东近况 无 询问公司违规担保的诉讼情 2020 年 09 月 15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况 询问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情 2020 年 09 月 22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况 2020 年 09 月 24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询问公司的自救措施 无 询问控股股东招募战略投资 2020 年 09 月 29 日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无 者的进展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江威 2020 年 10 月 22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