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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1-022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
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
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
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
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
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现有承租资产情况,承租业务符合短期租赁条件的,继续按现有模式将租金计
入支出;租期超过一年的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及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
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 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