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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阶段性回复公告2022-02-19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2-013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阶段性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

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中介机构需对相关问题及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落实,

故此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为阶段性回复,尚有债务豁免、诚意

金和解协议履行等事项在核查当中,后续将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及时予以补充回复,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22 号),

现对关注函中相关事项阶段性回复如下:

    事项一:公告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大,主要来源于债

务重组及债务豁免收益。2021 年,你公司与南京汐圃园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部分债权人达

成债务重组协议,产生债务重组收益 10.49 亿元。2021 年底,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

你公司出具了豁免部分担保责任的函,你公司据此调减预计负债 7.84 亿元并确认相应重组收

益。2021 年你公司因履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担保义务,减少预计负债 9.5 亿元,担保

房产被司法拍卖产生其他收益 4.6 亿元。请你公司:

    (1)逐项列示报告期内签署或生效的债务重组协议、和解协议和收到债务豁免函等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债权人名称、关联关系、债务成因及金额、债务重组或豁免安排(清偿时间、

金额及方式)、生效条件及时点、撤销或变更条款(如有)、截至报告期末执行进展,你公司
     与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是否及时履行恰当审议披露程序等。请律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签署或生效的债务重组协议、和解协议和收到债务豁免函等情况,详见表 1、表 2、

     表 3、表 4。其中,表 1、表 3 中列示的重组及豁免已符合重组收益确认标准,表 2、表 4 中列

     示的尚未达成重组收益确认标准。所有重组及豁免公司全部及时履行了恰当的审议披露程序。

          表 1 :2021 年度内已执行完毕且已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债务重组
                                                          截至报告   其他协
序                 关联   债务   债务重组
       债权人                                 生效时点    期末执行   议或潜             审议披露程序
号                 关系   成因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在安排
                                 以现金、资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华融证券股           共同   产组合方     2021 年 4   已全部执
1                   无                                                 无     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份有限公司           借款   式打折偿     月 30 日     行完毕
                                                                                         2021-033)
                                    债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违规   以现金打     2021 年 9   已全部执
2    陆桂珍         无                                                 无     债务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担保    折偿付       月6日       行完毕
                                                                                         2021-090)
     南京汐圃园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违规   以现金打     2021 年 6   已全部执
3    商务咨询管     无                                                 无     债务和解协议及收到债务豁免函的公
                          担保    折偿付      月 24 日     行完毕
     理有限公司                                                                 告》(公告编号:2021-064)
                                                                              2021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违规   以现金打     2021 年 7   已全部执
4    方文校         无                                                 无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担保    折偿付      月 20 日     行完毕
                                                                                         2021-073)

          对表 1 中序号 1 的债务: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和解裁定,

     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前分批次支付现金共计 15,024.19 万元,并将共 41 套房产作价 43,732 万元

     过户于对方,按时、完整的履行了和解义务,且事后双方无任何争议或分歧。

          对表 1 中序号 2 的债务: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向对方指定账

     户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156 万元,按时、完整的履行了和解义务,且事后双方无任何争议或分歧。

     对表 1 中序号 3 的债务: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和解裁定,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前分批次支付现金共计 1.65 亿元,按时、完整的履行了和解义务,且事后双方

     无任何争议或分歧。

          对表 1 中序号 4 的债务: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和解裁定,

     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前分批次支付现金共计 2,000 万元,按时、完整的履行了和解义务,且事
            后双方无任何争议或分歧。

                   表 2:2021 年度内公司已执行完毕但尚未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债务重组
                                                                        截至报告期
     序                    关联    债务   债务重组主要                                其他协议或
              债权人                                     生效时点       末执行进展                         审议披露程序
     号                    关系    成因      内容                                     潜在安排
                                                                          情况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
                                          降低利息,偿
            华融证券股             自身                  2021 年 4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
     1                      无            还欠息,到期                   执行完毕        无
            份有限公司             债务                  月 30 日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债务展期
                                                                                                            2021-033)
                                                                                                     2021 年 6 月 25 日披露的
            上海宝镁咨                    以现金、资产                                                《关于签署债务和解协
                                   违规                  2021 年 6
     2      询管理有限      无            组合方式打折                   执行完毕        无           议及收到债务豁免函的
                                   担保                  月 24 日
            公司                              偿债                                                     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4)

                     对表 2 中序号 1 的债务: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和解裁

            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前分批次支付现金共 2,559.71 万元,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利息偿还义

            务,于 6 月 21 日支付当期应付利息 340.41 万元,并于 11 月 4 日、5 日分别偿还 500 万元共计

            1,000 万本金,于 12 月 20 日支付当期应付利息 998.18 万元。但由于对到期本金 14,204.28 万元

            未能于 12 月 20 日偿还,构成执行后违约,因此对该笔债务重组公司未确认重组收益。

                   对表 2 中序号 2 的债务:公司已按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和解裁定,

            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前支付现金 712.48 万元,于 6 月 25 日办理了 7 套房产备案登记手续(抵

            偿债务金额为 6,764.80 万元)。公司已按时、完整的履行了和解义务,但事后发现对方仍存在

            查封公司资产行为,公司认定与对方存在执行争议,因此对该笔债务重组未确认重组收益。

                   表 3 :公司 2021 年度收到单方豁免函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截至报告期    其他协
序                          关联   债务   债务重组主要
              债权人                                      生效时点       末执行进展    议或潜            审议披露程序
号                          关系   成因       内容
                                                                            情况       在安排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
          上海宝镁咨询管           违规                  2021 年 1 月    已全部执行
1                            无             债务豁免                                     无        于公司收到债务豁免函公
          理有限公司               担保                     12 日           完毕
                                                                                                   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关
          浙江省浙商资产           合规                   2021 年 12     已全部执行    核查过
2                            无             债务豁免
          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                    月 30 日         完毕        程中       于收到担保责任豁免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26)

                   对表 3 中序号 1 的债务:对方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单方不可撤销之豁免函,豁免公司
      部分债务,且出具即日起生效。该豁免是对方基于促成公司能尽早归还豁免后债务的重组,公

      司认为符合豁免收益确认条件,因此豁免金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对表 3 中序号 2 的债务:对方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之豁免函,

      豁免公司部分债务,且出具即日起生效。公司尚未完成全部的走访核查工作,待完成后补充披露。

                表 4:公司 2021 年度收到单方豁免函未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截至报告   其他协
序                  关联   债务   债务重组                                                     审议披露程
       债权人                                         生效时点             期末执行   议或潜
号                  关系   成因   主要内容                                                         序
                                                                           进展情况   在安排


                                             自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                        2021 年 6 月

                                                  限公司签订的编号                             25 日披露的
                           违规                                            生效条件
1    万浩波          无           债务豁免      【Hj20210623001】、                     无     《关于签署
                           担保                                            尚未成就
                                             【Hj20210623002】和解协议履                       债务和解协

                                                  行完毕后即时生效                             议及收到债
                                                                                               务豁免函的
                                                                                               公告》(公告
                                             自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                          编号:
                                                  限公司签订的编号                             2021-064)
     上海洪皓贸            违规                                            生效条件
2                    无           债务豁免      【Hj20210623001】、                     无
     易有限公司            担保                                            尚未成就
                                             【Hj20210623002】和解协议履
                                                  行完毕后即时生效


          对表 4 中的两笔豁免:对方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出具单方且不可撤销豁免函。该豁免生效

      条件为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Hj20210623001】、【Hj20210623002】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即时生效;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虽然公司已完

      全按约定履约,但因对方尚未完全履约,因此对该两笔豁免公司认定尚未生效,对相应债务未

      做终止确认处理,亦未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关注函》所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截

      至目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已经收到大部分公司依照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的调查资料,

      包括公司与债权人的原始债权合同、和解协议,债权人以转让方式取得债权的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公告、债务豁免函等,以及与债权相关的收款及付款凭证、与债权相关的民事判决书、

      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并完成了对公司部分债权人的访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收集整理补充尽职调查资料,对未进行访谈的相关方进行

      访谈,并结合已收集资料和访谈了解情况拟定法律意见书,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2)逐项说明前述债务重组、债务豁免、担保房产司法拍卖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涉

及以资抵债的,请说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相关评估及审计情况、抵偿安排及其合理性等。

回复: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解除了债务人对金融负债的主要责任,

但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承诺在合同主要责任方拖欠时进行支付)的,债务人应当以其担保义

务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并按支付的价款加上新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之和与

原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利得和损失、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

金融负债合同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

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

人应当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

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及应用指南,债务重组中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具

体分为以下几种: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1、债务人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

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偿债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对

于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对于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清偿债务的。

    2、债务人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如固定资产、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等)清偿债务,或

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
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偿债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

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债务人以包含非金融资产的处置组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和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

价值之和,与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处置组中的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债务重组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应当按照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

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债务

人因发行权益工具而支出的相关税费等,应当依次冲减资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三)修改其他条款

    债务重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的,如果修改其他条款导致债务终止确认,债务人应

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重组债务,终止确认的债务账面价值与重组债务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记

入“投资收益”科目。

    如果修改其他条款未导致债务终止确认,或者仅导致部分债务终止确认,对于未终止确认

的部分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其分类,继续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债务人应当根据重新议定合同

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重新计算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记入“投资收益”

科目。重新计算的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债务

的原实际利率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

(如适用)折现的现值确定。

    (四)组合方式

    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

对于权益工具,债务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修改其他条款形成的重组债务,

债务人应当参照上文“六(三)修改其他条款”部分的指南,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

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记入“其他

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或“投资收益”科目。



     二、公司对于前述债务重组、债务豁免、担保房产司法拍卖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一)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上述表 1 中序号 2、3、4 属于公司以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上述三份和解协

议属于公司以部分现金清偿后豁免剩余所有债务,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三份和解协议公司已全部

履行完毕,因此公司对相关债务进行了终止确认,并将重组日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对

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了相应的债务重组收益。上述三份和解协议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如下表所示:

 表5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序                 债务重组具体方   重组日金融负   支付的现金
     交易对手                                                   31 日确认的债务重    31 日相关负债是
号                       式          债账面价值      对价
                                                                     组收益             否终止确认
     南京汐圃
     园商务信
1                  以现金打折偿付    80,216.67     16,500.00       63,716.67                是
     息咨询有
       限公司

2      陆桂珍      以现金打折偿付       620           156              464                  是


3      方文校      以现金打折偿付     4,000.00      2,000.00        2,000.00                是


                合计                 84,836.67     18,656.00       66,180.67




     (二)以现金清偿加资产抵债组合方式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上述表 1 中序号 1 及上述表 2 中序号 2 属于公司以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上述两份和解协议属于公司以部分现金清偿加部分以资抵债组合的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公司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

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上述两份和解协议债务重组收益的确
 认如下表所示:

     表6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截至 2021 年
                               重组日金
序   交易对       债务重组具               支付的现    以资抵债资   应缴增值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日相
                               融负债账
号        手          体方式                金对价     产账面价值      税      日确认的债    关负债是否
                                面价值
                                                                               务重组收益     终止确认
     华融证
                  以现金、资
     券股份
1                 产组合方式   83,422.00   15,024.19    33,641.68   1,707.87    33,048.26          是
     有限公
                  打折偿债
     司
     上海宝
                  以现金、资
     镁咨询
2                 产组合方式    9,000.00      715.73       733.77      43.04             0         否
     管理有
                  打折偿债
     限公司
               合计            92,422.00   15,739.92    34,375.45   1,750.91    33,048.26

      表 6 序号 1:2021 年 4 月,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金 5.2 亿债务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资抵债、借款利率下调、免除罚息等,2021 年 8 月,和解协议已全

 部履行完毕;

      表 6 序号 2:2021 年 6 月,公司与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

 主要内容包括债务豁免、以资抵债、现金偿付等。截至 2021 年度末,公司已按和解协议的约定

 支付现金和解款 715.73 万元并积极配合协助对方办理抵债资产过户手续,对方对其中一套抵债

 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其余 6 套拖延至今尚未办理,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的房产抵偿债

 务金额 1,024 万元,该套房产的账面价值为 733.77 万元,扣除相应流转税 43.04 万元后确认资

 产转让收益 247.19 万元,尚未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因该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完毕,公司仅对支

 付的现金对价 715.73 万元及一套房产的抵偿价值 1,024 万元合计 1,739.73 万元的债务做了终

 止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上海宝镁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预计负债余额为 7,260.27 万元。

      表 6 序号 1、2:涉及的抵债资产为公司房地产板块的可售商品房,资产价值未经过相关评

 估和审计,但资产抵偿价值参照同期同类房产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三)债务豁免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上述表 3 中序号 1、2 属于修改其他条款的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上述两份债务重组是公司

 收到了对方单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之豁免函。

      上述表 3 中序号 1:根据《债务豁免函》,公司赔偿责任由 14,372.04 万元减少至 9,000.00
万元,因此公司对 5,372.04 万元的债务进行了终止确认并确认重组收益 5,372.04 万元。

    上述表 3 中序号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单方面、

无条件、不可撤销豁免函;于 2022 年 1 月初查阅了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浙江法制报,法制报

上刊登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

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到新光集团转发给我公司的债权人主体变更申请书、债权转让

合同等相关资料;豁免函豁免范围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2019)浙 07 民初 390

号民事判决书以及 2021 年 12 月 16 日浙商资管与原债权人浙商银行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应向浙商资管连带清偿的除债权本金及 1.36 亿元应付利息之外的复利及罚息,根据豁免函公司

对 7.84 亿元债务进行了终止确认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7.84 亿元。

    (四)担保房产司法拍卖的会计处理过程及依据

    担保房产司法拍卖属于公司的抵押资产被强制执行以清偿债务,公司在被司法拍卖的房产

完成所有的法拍流程、房产完全过户给买受人、法院将法拍执行款发放给债权人时,对相关资

产和所清偿的债务进行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5、6、10 月,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

了被执行人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共计 142 套房地产,

拍卖总价款 101,395.69 万元,于 2021 年 3 月,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

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及新光天地共计 20 套

房产,拍卖总价款 2,569.50 万元。上述被拍卖 162 套房产拍卖总价款合计 103,965.19 万元,

扣除流转税 4,948.34 万元后清偿债务账面价值 99,016.85 万元,上述 162 套被拍卖房产的账面

价值为 52,975.72 万元,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 99,016.85 万元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 52,975.72

万元之间的差额 46,041.13 万元计入 2021 年度其他收益。上述被拍卖 162 套房产拍卖总价款

103,965.19 万元,扣除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评估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合计 8,923.17

万元后执行款 95,042.02 万元已发放给浙商银行,因此 2021 年度公司因履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规担保义务减少预计负债 9.5 亿元。



    (3)请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负债义务解除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债务
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各项债务重组损益确认金额及确认时点是否准确、依据是否充分,是

否涉及权益性交易安排,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最新

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根据本事项(1)(2)中对报告期内签署或生效的债务重组协议、和解协议和收到债务豁

免函等情况的分析说明,公司对报告期内已全部执行完毕的和解协议,相关负债义务解除不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才对相关的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并确认相应的债务重组收益,各项债务重组

损益确认金额及确认时点是准确的、依据是充分合理的,并且上述债务重组协议不涉及权益性

交易安排。

    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豁免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或是否涉及权益性

交易等公司正在核查过程中,如核查结果存在上述问题,公司将对该笔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金

额及确认时点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公司的净利润及净资产。

    综上所述,公司上述债务重组是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并根

据债务重组协议条款约定及履行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债务重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本次债务重组收益计算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已进场开展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但具体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在

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对上述债务豁免及债务重组核查后以及在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债务豁

免及债务重组已确认的重组收益、净利润、净资产可能发生调整减少,若调整减少后净利润金

额为负值,将导致盈利方向由正转负,若净资产调减后为负值,将导致净资产不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标准从而触及退市指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已展开核查,但尚未完成全部核查未出具核查意见。年审会

计师事务将在完成核查程序后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对上述事项执行了核查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1)作为新光圆成 2021 年度审计会计师我们已对新光圆成与南京汐圃园商务咨询管理有

限公司等部分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产生债务重组收益 10.49 亿元获取了相关和解协议等

文件并进行了检查,根据目前获取的资料及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重大异

常情况。截至回复日,因有关审计程序尚未完全执行完毕,我们对上述非经常性损益确认,尚

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将在完成核查程序后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2)对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新光圆成出具了豁免部分担保责任的函及因履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担保义务,减少预计负债 9.5 亿元,担保房产被司法拍卖产生其他

收益 4.6 亿元。我们已获取债务豁免函、债权转让通知等文件并进行了检查,对浙商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访谈工作尚未完成,截至回复日,尚无法对新光圆成对上述债务

重组及债务豁免收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作出准确的判断,将在

完成核查程序后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事项二:2018 年 6 月,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你公司向丰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盛控股”)指定公司支付诚意金 10 亿元。你公司控股股东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私自

以该笔诚意金为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你公司先后多次向丰盛控股追款,但丰盛控股称有第

三人对该笔款项提出权利主张,该笔款项的所有权存在争议。截至 2020 年末,你公司对该笔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5 亿元。年审会计师因无法确定上述诚意金的可收回金额对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2 月 24 日,你公司与丰盛控股、Five

Seasons XVI Limited 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以受让现金 6400 万

元和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400 万股股权质押担保

及其他方式收回诚意金。请你公司说明:

    (1)前述《和解协议》截至目前的具体执行情况,抵偿及质押担保股权的主要情况、评

估值及对诚意金的覆盖比例,交易对方实际履约能力及意愿,后续推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一、《和解协议》截至目前的具体执行情况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控股”)、
Five Seasons XVI Limited 以及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德”)签署的《和

解协议》,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协议约

定以受让现金 6,400 万元和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玖”)30%股权、南

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8,400 万股股权质押担保及其他方式收回诚

意金。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受让现金 6,400 万元对方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或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孰晚)履行,如交易对方确有困难,公司同意给予对方宽限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前履行,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收到丰盛控股协议履行款人民币 800 万;根据协议

约定公司受让江苏新玖 30%股权部分应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前或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孰晚)履行,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对方尚未履行该部分和解义务;根据协议约定以南

京新城 8,400 万股股权质押提供担保应于 2022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对方

尚未履行该部分和解义务。

    二、抵偿及质押担保股权的主要情况、评估值及对诚意金的覆盖比例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万股,其中:8800 万股

已向南京银行出质,1200 万股已向华夏银行出质。拟向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 8400 万股包含于

上述向南京银行出质的 8800 万股中,由于该项股权存在质押,需要先解除质押之后才能另行办

理抵押给公司。该部分股权质押解押手续正在办理中。经与丰盛控股及江苏一德公司面谈,丰

盛控股及江苏一德公司表示计划于 2022 年 2 月底完成解押和质押给公司的全部手续,其他履约

义务正在积极筹备中,但具体履约时间暂时尚不能确定。对该部分股权,公司已于 2021 年 3 季

度委托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初步评估结果为 3.5-4 亿元。由于南京新城尚有部分资

料待补充,评估结果尚未正式出具。

    三、交易对方实际履约能力及意愿

    公司注意到对方存在未能按期履约情形,该和解协议的后续推进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但经公司与对方沟通,对方履约意愿较强烈,鉴于解除质押再办理抵押需要相应审批流程,实

际履约时间存在较大的风险。公司将实时了解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报告期末,对丰盛控股该笔诚意金可收回金额的测算过程、关键参数及确认依

据,并充分分析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审慎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应收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退还诚意金人民币 10 亿元,于 2020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5 亿

元。2021 年度,丰盛控股提出还款方式并与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截至目前已归还部分现金,股

权质押事项拟于 2022 年 2 月底完成。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判断若丰盛控股能够按期履约,该款

项无需补提坏账准备。若于 2021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方未能按和解协议规定履行,将可能导致

补提坏账准备,补提金额将依据履约情况确定。如上述诚意金补提坏账准备,可能导致净利润、

净资产调整减少,若调减后净利润金额为负值,将导致盈利方向由正转负,若净资产调减后为

负值,将导致净资产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标准从而触及退

市指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实时了解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已开展年度审计,但尚未对该事项提出核查结论。年审会计师将在

完成核查程序后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会计师回复:

    2021 年 12 月 24 日,新光圆成与丰盛控股、Five Seasons XVI Limited 及江苏一德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以受让现金 6400 万元和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股权、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400 万股股权质押担保及其他方式收回诚意金。上述事项经新光圆

成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我们注意到 2022 年 1 月 24 日、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收

到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的部分诚意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00 元)

和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元),合计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元),剩余待收伍仟

陆佰万元整(¥56,000,000.00 元);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受让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30%

股权未变更;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8400 万股股权尚未进行质押担保登记。

    截至目前,有关该笔诚意金的审计程序,尚未完全执行完毕,我们对该笔重大资产重组诚

意金的可回收性,尚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我们将根据对上述合同的最新进展情况,谨慎判断,

新光圆成对于该笔诚意金坏账计提是否审慎合理,将在完成核查程序后及时出具核查意见。



    事项三:业绩预告显示,你公司初步测算持有的商业地产预计减值约 5.5-6 亿元。截止 2021
           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30.24 亿元,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31.05 亿元。请你

           公司列示截止报告期末所持有的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投资性物业所处位置、业态、开发建设或出

           售出租情况、冻结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等,说明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具体依据,相关减

           值测算过程是否审慎合理。

                  回复:

                  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表

           表7
                                                      累计预售                  可出租建         已出租建
           所在位    项目业   开发建   可售面积                      预售比                                       平均出     查封面积
项目名称                                              (销售)面                    筑面积           筑面积
             置          态   设情况    (㎡)                         例                                         租率        (㎡)
                                                      积(㎡)                      (㎡)           (㎡)
           浙江省   住宅+商
欧景名城                      已完工   328,335.27     314,767.52     95.87%     33,386.72        31,066.92        93.05%      31,562.16
           金华市   业
                    住宅+写
           浙江省   字楼+商
世贸中心                      已完工   196,798.36     142,013.01     72.16%     84,617.25        64,860.46        76.65%     161,677.10
           义乌市   业综合
                    体
           浙江省
欧景名城            住宅      已完工   568,991.78     568,631.78     99.94%                  -                -          -
           义乌市
           浙江省
万厦御园            住宅      已完工   107,415.89      99,676.69     92.80%                  -                -          -
           义乌市
欧景名城
           浙江省   住宅+商                                                     266,149.3        249,438.1
/新光建                       已完工   100,981.00      99,744.12     98.78%                                       93.72%     134,158.90
           东阳市   业                                                          7                6
材城
新光天地   浙江省   住宅+商                                                                                       100.00
                              已完工   42,060.90       38,223.58     90.88%     28,751.28        28,751.28
一期       东阳市   业                                                                                                   %
新光天地   浙江省   写字楼+                                                                                       100.00
                              已完工   25,423.27       14,062.97     55.32%     34,611.88        34,611.88                    44,318.81
二期       东阳市   商业                                                                                                 %
新光天地   浙江省   住宅+商                                                                                       100.00
                              已完工   38,556.62       22,606.83     58.63%     19,116.14        19,116.14                    26,195.19
三期       东阳市   业                                                                                                   %
南街中心   浙江省   住宅+商
                              已完工   56,726.65           79.57      0.14%     7,886.17         4,816.85         61.08%      50,421.85
广场       东阳市   业
           浙江省   住宅+商
红椿名都                      已完工   46,519.99       41,146.23     88.45%                  -                -          -
           东阳市   业
紫萱海悦   浙江省   住宅+商   正在开
                                       49,338.18        4,236.56      8.59%                  -                -          -
商业中心   杭州市   业          发
财富大厦   浙江省
                    商铺      已完工              -              -          -   32,139.75        26,033.20        81.00%      20,245.96
/新光国    义乌市
际/国贸
大厦等



                     二、截至报告期末房地产项目减值情况表

               表8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止 2020 年 12
          序                                                                               2021 年减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房地产类别   账面净值(原值-       月 31 日已累计
          号                                                                                 值情况         日账面价值
                                                        折旧)                减值
                                    存货                    4,054.84                                             4,054.84
          1       金华欧景名城
                                    投资性房地产           24,332.78                                            24,332.78

                                    存货                   68,758.43                                            68,758.43
          2       义乌世贸中心
                                    投资性房地产          100,084.73                                          100,084.73

          3       义乌欧景名城      存货                      202.28                                               202.28

          4       义乌万厦御园      存货                   29,395.07                                            29,395.07

                东阳欧景名城/新光   存货                      801.09                                               801.09
          5
                      建材城        投资性房地产           37,332.11                                            37,332.11
                                                                                           已委托评估
                                    存货                    4,025.72          1,144.46                           2,881.26
          6     东阳新光天地一期                                                           机构进行减
                                    投资性房地产           45,012.85                                            45,012.85
                                                                                           值评估,结
                                    存货                   21,917.30          3,990.57     果拟于 2 月          17,926.73
          7     东阳新光天地二期
                                    投资性房地产           63,079.98         30,648.06     末前完成             32,431.92

                                    存货                   17,227.38          3,490.44                          13,736.94
          8      东阳光天地三期
                                    投资性房地产           28,166.75                                            28,166.75

          9       东阳红椿名都      存货                    1,516.54                                             1,516.54

                杭州紫萱海悦商业
          10                        存货                  101,423.77                                          101,423.77
                       中心
               财富大厦/新光国际
          11                        投资性房地产           32,603.11          3,278.31                          29,324.81
               /国贸大厦等项目

          12      喀什香城御璟      存货                   13,320.51                                            13,320.51

          合
                                                          593,255.23         42,551.82                        550,703.40
          计

                     上表 8 中未包含东阳南街中心广场项目的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南街中心广场项目存货单体报表账面金额 35,889.87 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单体报表账面净值

               5,477.98 万元,合计 41,367.84 万元。该项目公司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资产
抵押担保,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该抵押资产

为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担保按照抵押资产期末

合并层面账面成本价值作为赔付金额,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负债余额为 44,544.99 万元(包含商誉账面价值 3,075.49 万元)

   上表 8 中未包含世茂中心公司名下的香格里拉酒店资产,该资产为三笔债权提供了抵押担保,

第一、第二顺位抵押权 9.6 亿元为公司自身债务,第三顺位抵押担保属于为新光集团提供的违

规担保,该违规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该抵押资产

为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违规担保按照抵押资产

2021 年末账面成本价值减去第一顺位、第二顺位抵押权 9.6 亿后的余值作为赔付金额,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违规担保预计负债余额为 24,095.28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 2021 年度存货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尚未完成,具体金额尚不确

定。

    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已进场开展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但具体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在

资产减值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依据评估和审计结果调整资产减值预计计提金额,若与公司

预计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导致净利润、净资产调整减少,若调减后净利润金额为负值,

将导致盈利方向由正转负,若净资产调减后为负值,将导致净资产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标准从而触及退市指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事项四:2021 年 8 月,你公司收到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要求你公司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股东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1.02–1.62 亿元。请你公

司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涉及的各项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含仲裁)类型、相

关方、诉讼缘由、涉及债权债务及担保责任、诉讼进展及被执行情况等,并说明相关预计负债

计提金额及判断依据,是否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可能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的影响。

    回复:

    一、截至报告期末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

    表9
序   诉讼(仲                  诉讼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
                  相关方
号   裁)类型                  原因   (万元)     预计负债     进展              及影响                     况
     企业借    上海宝镁咨询   违规
1                                     14,024.45      是      已判决       已和解                 正在执行和解
     贷纠纷    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
     企业借    上海宝镁咨询   违规
2                                     11,163.70      是      已判决       已和解                 正在执行和解
     贷纠纷    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
     民间借                   违规
3              方某                    8,000.00      是      已判决       已和解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贷纠纷                   担保
                                                                          一审判决重庆华融
               中国华融资产
                                                                          对新光集团应收公
     合同纠    管理股份有限   违规
4                                     43,450.00      否      已判决       司的款项在确定的       尚未执行
     纷        公司重庆市分   担保
                                                                          债权范围内享有优
               公司
                                                                          先受偿权
                                                                          一审判决原告对云
               中国东方资产                                               禾置业名下的 574 套
     借贷纠    管理股份有限   合规                                        房产和新光建材城
5                                    108,616.67      是      已判决                              尚未执行
     纷        公司江苏省分   担保                                        在云禾置业享有的
               公司                                                       100%股权享有优先
                                                                          受偿权
                                                                          一审判决公司对集
                                                                          团不能偿还部分承
     民间借                   违规
6              洪某                   15,333.70      是      已判决       担二分之一的赔偿       尚未执行
     贷纠纷                   担保
                                                                          责任,二审判决维持
                                                                          原判
                                                                                                 拍卖了被执行人新光建
     金融借    光大金瓯资产   自身                                        一审判决公司全资       材城持有的东阳国际建
7    款合同    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    32,650.19      否      已判决       子公司偿还借款本       材城的 4 套房产,其余
     纠纷                     违约                                        金、利息及律师费       未拍卖成功,本次执行
                                                                                                 程序已终结
                                                                          拍卖被执行人新光
                                                                          建材城坐落于东阳
                                                                          市吴宁街道新光天
                                                                          地 272 处不动产,拍    拍卖了被执行人新光建
                                                                          卖金华欧景坐落于       材城持有东阳新光太平
     金融借                   自身
               中信信托有限                                  执行案件,   浙江省金华市李渔       洋实业有限公司 100%
8    款合同                   债务    20,000.00      否
               责任公司                                      无需开庭     路 1268 号欧景名城     的股权,其余未拍卖成
     纠纷                     违约
                                                                          7 幢 101 室、201 室、 功,本次执行程序已终
                                                                          301 室、302 室、401    结
                                                                          室、402 室的房地产,
                                                                          拍卖新光建材城在
                                                                          东阳新光太平洋实
                                                                     业有限公司享有的
                                                                     100%股权




                                                                     拍卖被执行人新光
                                                                     建材城坐落于东阳
                                                                     市吴宁街道新光天
                                                                     地 272 处不动产,拍
                                                                     卖金华欧景坐落于      拍卖了被执行人新光建
                                                                     浙江省金华市李渔      材城持有东阳新光太平
     金融借                    自身
              中信信托有限                              执行案件,   路 1268 号欧景名城    洋实业有限公司 100%
9    款合同                    债务    28,000.00   否
              责任公司                                  无需开庭     7 幢 101 室、201 室、 的股权,其余未拍卖成
     纠纷                      违约
                                                                     301 室、302 室、401   功,本次执行程序已终
                                                                     室、402 室的房地产, 结
                                                                     拍卖新光建材城在
                                                                     东阳新光太平洋实
                                                                     业有限公司享有的
                                                                     100%股权
                                                                     二审判决世茂支付
                                                                     工程款 93,972,346
                                                                     元及利息;中建一局
     建设工                                                          在世茂工程款范围
              中国建筑一局     工程
     程施工                                                          内就涉案建设工程
10            (集团)有限公   合同    21,136.21   否   已判决                             尚未执行
     合同纠                                                          折价或拍卖的价款
              司               纠纷
     纷                                                              享有优先受偿权;中
                                                                     建一局赔偿世茂工
                                                                     程质量损失
                                                                     1,500,000 元
     金融借
              华融证券股份     债务
11   款合同                            52,326.00   是   已调解       已和解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有限公司         违约
     纠纷
     金融借   南京汐圃园商
                               违规
12   款合同   务信息咨询有            103,727.25   是   已判决       已和解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担保
     纠纷     限公司
                                                                     一审判决公司不承
     保证合   深圳玉汇投资     违规                                  担担保责任,二审判
13                                     15,856.87   是   已判决                             尚未执行
     同纠纷   有限公司         担保                                  决公司对集团不能
                                                                     偿还部分承担二分
                                                                 之一的赔偿责任




                                                                                       已拍卖义乌世茂坐落于
                                                                                       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茂中
     金融借                                                      一审判决公司偿还      心共 162 套房产及新光
              浙商银行股份   合规
14   款合同                         208,100.13   是   已判决     借款本金、利息及受    建材城名下坐落于东阳
              有限公司       担保
     纠纷                                                        理费                  市吴宁街道黉门商厦及
                                                                                       新光天地共 20 套房地
                                                                                       产。
     金融借                  自身
              华融证券股份
15   款合同                  债务    41,417.22   否   已结案     已和解                正在执行和解
              有限公司
     纠纷                    违约
                                                                 一审判决被告义乌
                                                                 世茂坐落于义乌市
                                                                                       查封被执行人义乌世茂
                                                                 福田街道城北路
                                                                                       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位于
                                                                 567、569 号的不动产
                                                                                       义乌市福田街道城北路
     金融借                                                      折价或者拍卖、变卖
              廊坊长乐商贸   违规                                                      567、569 号的房地产(权
16   款合同                           5,018.13   是   已判决     所得价款,对新光集
              有限公司       担保                                                      证号为:浙(2017)义
     纠纷                                                        团尚欠借款本金、利
                                                                                       乌市不动产权第
                                                                 息在最高额本金余
                                                                                       0011673 号);查封期限
                                                                 额及相应的利息范
                                                                                       为三年
                                                                 围内享有第三顺位
                                                                 优先受偿
                                                                 判决公司对集团公
     民间借                  违规                                司不能偿还部分承
17            陈某                    4,536.70   是   已判决                           尚未执行
     贷纠纷                  担保                                担二分之一的赔偿
                                                                 责任
                                                                 判决公司对新光饰
     民间借                  违规                                品公司不能偿还部
18            刘某                    1,410.64   是   已判决                           尚未执行
     贷纠纷                  担保                                分承担二分之一的
                                                                 赔偿责任
     信托纠   北方国际信托   股权
19                                    6,250.00   否   已判决     已结案                驳回诉讼请求
     纷       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已判决/调解 7 起诉
     证券虚                                                      讼,合计金额 15.03
     假陈述                  证券                                万元,已庭外和解撤
20            中小股民                           是   陆续判决                         尚未执行
     责任纠                  纠纷     1,722.94                   诉 19 起,合计金额
     纷                                                          1,617.73 万元,其余
                                                                 诉讼均未判决
       应收债
                  丰盛控股有限    债务
 21    权涉外                                 100,000.00      否       已和解      已和解                正在执行和解
                  公司            违约
       仲裁

                合计                          842,740.80




              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表 10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   担保     累计计提担     预计负债余                                                                     备
序号                                                                              计提预计负债相关依据
         方       权人   金额       保损失           额                                                                         注
                                                              2019 年度,公司对该项违规担保计提了 2.7 亿元预计负债。该项
                                                              违规担保是以子公司的房产所做的第三顺位抵押担保,该笔担保
                  廊坊                                        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仅以该
       新光控                                                                                                                   违
                  长乐                                        抵押资产为限,2020 年度、2021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股集团            86,644                                                                                                 规
 1                商贸            24,095.28       24,095.28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违规担保按照抵押资产在
       有限公             .08                                                                                                   担
                  有限                                        2020 年末、2021 年末账面成本价值减去第一顺位、第二顺位抵押
         司                                                                                                                     保
                  公司                                        权 9.6 亿后的余值作为赔付金额,因此 2020 年度、2021 年度共计
                                                              冲回 2,904.72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24,095.28
                                                              万元。
                  南京                                        2019 年 5 月,公司因该担保被诉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汐圃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
       上海希     园商                                        2019 年度计提 3 亿元预计负债。2020 年 7 月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      违
       宝实业     务信   100,00                               审判决,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根据一审判决 2020 年度        规
 2                                80,216.67           0
       有限公     息咨    0.00                                补提担保损失 50,216.67 万元。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与南京汐圃     担
         司       询有                                        园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并支付 1.65 亿元和解执行款,和解协议履约        保
                  限公                                        后公司对该负债终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该和解
                   司                                         执行款 1.65 亿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2019 年 12 月,金华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无需承
                                                              担担保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 2019 年度公司对该案件未计提预计
                  深圳                                        负债;对方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
       新光控                                                                                                                   违
                  玉汇                                        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提起上诉,2020 年 12 月,最高
       股集团            13,739                                                                                                 规
 3                投资            12,425.77       12,425.77   院作出驳回公司再审申请的裁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
       有限公             .33                                                                                                   担
                  有限                                        -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二审判决,2020 年度计提了
         司                                                                                                                     保
                  公司                                        10,754.15 万元预计负债;2021 年度公司根据判决书对主债务利息
                                                              增加的 50%计提了 1,671.62 万元担保损失。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
                                                              计负债余额为 12,425.77 万元。
                                                    法院于 2020 年 9 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
    新光控                                                                                                          违
                                                    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
    股集团   洪瞬   12,000                                                                                          规
4                            7,666.85    7,666.85   -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一审判决,2020 年度计提了 7,666.85
    有限公   在      .00                                                                                            担
                                                    万元预计负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1 年 6 月,省高
      司                                                                                                            保
                                                    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该担保属于共同借
                                                    款,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19 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 13 号-或有事项》、法院判决计提预计负债 10,672 万元;公司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0 年 8 月,浙江省高院作出裁定:一
                                                    审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撤销金华市中院做出的(2019)浙 07
    新光控                                                                                                          违
                                                    民初 65 号民事判决,发回金华中院重审;公司根据发回重审情况
    股集团   方文   8,000.                                                                                          规
5                            4,000.00      0.00     及对案件的评估判断,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计提的预计负债做了相
    有限公   校      00                                                                                             担
                                                    应的冲回处理,2020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 4,000 万元;在法院主持
      司                                                                                                            保
                                                    调解下,2021 年 7 月份公司与方文校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金华
                                                    中院民事调解书((2020)浙 07 民初 330 号),2021 年 9 月和
                                                    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履约后公司对该负债终止确认
                                                    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该和解执行款 0.2 亿元计入控股
                                                    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
                                                    还的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上海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及法院一审判决,2020 年度计提了
    新光控   宝镁                                   14,372.04 万元预计负债。2021 年 1 月公司收到上海宝镁单方不可    违
    股集团   咨询   25,153                          撤销债务豁免函,公司承担 9,000 万元债务其余债务本息豁免,       规
6                            14,372.04   7,260.27
    有限公   管理    .42                            2021 年 6 月公司与上海宝镁达成债务和解协议,截至 2021 年度      担
      司     有限                                   末累计支付 715.73 万元和解执行款,7 套抵偿债务房产中的一套      保
             公司                                   已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抵偿债务金额 1024 万元,上述和解执
                                                    行款 1,739.73 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
                                                    额。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7,260.27 万元。
                                                    2020 年 11 月公司因该担保被提起诉讼,2020 年末法院尚未判决,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
                                                    司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 50%计提
    新光控                                                                                                          违
                                                    了 1500 万元的担保损失。2021 年 11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
    股集团   陈康   3,000.                                                                                          规
7                            1,842.89    1,842.89   陈康达对新光集团享有债权 3,685.78 万元(本金 3,200 万元,利
    有限公   达      00                                                                                             担
                                                    息 485.78 万元),公司对新光集团不能偿还陈康达的部分承担二
      司                                                                                                            保
                                                    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补提担保损失 342.89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1,842.89 万元。公司不
                                                    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浙江新                                          2020 年 11 月公司因该担保被提起诉讼,2020 年末法院尚未判决, 违
    光饰品   刘齐   1,000.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公       规
8                             707.05     707.05
    股份有   群      00                             司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 50%计提        担
    限公司                                          了 500 万的担保损失。2021 年 10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      保
                                                      齐群对新光饰品享有债权 1,414.10 万元(本金 955 万元,利息
                                                      459.10 万元),公司对新光饰品不能偿还刘齐群的部分承担二分
                                                      之一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一审判决补提担保损失 207.05 万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707.05 万元。




              刘齐   2,000.
9    虞云新                   1,000.00    1,000.00
              群      00




              上海
     新光控
              洪皓
     股集团                                                                                                            违
10            贸易   491.00    245.50      245.50     该五笔违规担保对方尚未起诉,2020 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
     有限公                                                                                                            规
              有限                                    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
       司                                                                                                              担
              公司                                       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 50%计提相应的担保损失。
                                                                                                                       保
     新光控
     股集团   范永   10,000
11                            5,000.00    5,000.00
     有限公   明      .00
       司
              肖丐   4,000.
12   周晓光                   2,000.00    2,000.00
              和      00
              万浩   3,000.
13   周晓光                   1,500.00    1,500.00
              波      00
                                                      该笔违规担保对方未提起诉讼,2020 年末,公司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其他违规担保判例,基
     新光控                                           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担保本金 50%计提了 620 万元的担保损失。        违
     股集团   陆桂   1,240.                           2021 年 9 月,公司与陆桂珍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       规
14                             620.00        0
     有限公   珍      00                              现金偿付部分债务后豁免剩余债务,2021 年 9 月份公司支付和解       担
       司                                             执行款 156 万元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履约后公司对        保
                                                      该负债终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该和解执行款 156
                                                      万元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2019 年 3 月,该资产管理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中国                                    2019 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物权法》、
              东方                                    主债务人新光集团财务状况、对该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44,894.10 万
     新光控                                                                                                            合
              资产                                    元,计提金额按照云禾置业包括商誉在内的抵押资产在合并层面
     股集团          95,000                                                                                            规
15            管理            44,544.99   44,544.99   账面价值确认。2020 年 11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未上诉。
     有限公           .00                                                                                              担
              股份                                    公司的该笔担保仅为资产抵押担保,未涉及无限连带责任,公司
       司                                                                                                              保
              有限                                    承担责任仅以该抵押资产为限。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
              公司                                    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对该项担保按照抵押资产期末合并层面
                                                      账面成本价值作为赔付金额,2020、2021 年度共计冲回 349.11 万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负债余额为 44,544.99 万元




                                                        按《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法院一审判决,2019 年度
              华融
     建德新                                             计提担保损失金额 71,059.58 万元,2020 年度增加 12,362.41 万元    合
              证券
     越置业           52,000                            系主债务利息增加公司预计担保损失增加所致。2021 年 4 月公司       规
16            股份             83,422.00      0.00
     有限公            .00                              与华融证券达成债务和解协议,通过以房抵债、部分现金履行偿         担
              有限
       司                                               还债务,2021 年 8 月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对该负债终       保
              公司
                                                        止确认并确认了相应了债务重组收益。

                                                        按《企业会计准则 13 号-或有事项》、法院一审判决,2019 年度
                                                        计提担保损失金额为 229,379.75 万元;2020 年度增加 31,496.01
                                                        万元系主债务利息增加及计提 759.77 万元诉讼费,公司预计担保
                                                        损失增加所致;2020 年 11 月金华中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拍卖了公司子公司义乌世茂名下坐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
                                                        中心的 20 套房产,扣除相关税费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
              浙商
                                                        执行款 9,472.41 万元,该执行款 9,472.41 万元发放给浙商银行后,
              银行
                                                        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同时因以房抵债
              股份
                                                        减少了对浙商银行的预计负债金额,2020 年末预计负债余额为
              有限
                                                        251,403.35 万元。2021 年度因主债务利息增加导致预计负债增加
     新光控   公司/                                                                                                      合
                                                        22,105.38 万元,同时因法拍世茂 142 套房产及建材城 20 套房产
     股集团   浙江    190,00                                                                                             规
17                             282,981.14   99,070.57   偿还浙商银行债务 95,042.02 万元及支付诉讼费 1,044.68 万元减少
     有限公   省浙     0.00                                                                                              担
                                                        了对浙商银行的预计负债金额,该执行款 95,042.02 万元发放给浙
       司     商资                                                                                                       保
                                                        商银行后,计入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2021
              产管
                                                        年 12 月,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买程序受让了
              理有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权及附
              限公
                                                        属权利,因此公司对该笔债务终止确认。
               司
                                                        2021 年 12 月,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买程序
                                                        受让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债
                                                        权及附属权利,2021 年 12 月 30 日,浙商资管向我公司出具了单
                                                        方面、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豁免部分担保责任的函,公司根据收
                                                        到的债权人变更申请书及豁免函等材料对浙商资管确认了相应的
                                                        债务并确认了相应的债务重组收益。
                                                                                                                         证
                                                                                                                         券
                                                        2021 年 8 月公司收到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要
                                                                                                                         虚
                                                        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以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之
                                                                                                                         假
18                     0.00    16,249.70    16,249.70   间的交易情况为基础及结合一审判决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合理
                                                                                                                         陈
                                                        估计,预计最大损失约 1.62 亿元,因此公司对证券虚假陈述股东
                                                                                                                         述
                                                        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1.62 亿元。
                                                                                                                         小
                                                                                                                         股
                                                                                           民
                                                                                           诉
                                                                                           讼




合计                 582,889.88   223,608.87

       表 9 中序号 4:2017 年 12 月,新光集团与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

  6.6 亿元的融资合同,同时,新光集团与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签署协议,

  新光集团将应收本公司 4.345 亿元债权质押给对方。2018 年 1、2 月公司将应付新光集团债务

  分两次偿还完毕,但是未支付至指定账户。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传票等资料,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要求公司在应付账款 4.345 亿元范围内

  履行付款义务。2020 年 11 月 11 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重庆华融对新光集团应收公司的款项

  在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据法院判决,与该或有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无法

  合理估计,该事项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因此公司尚未确认预计负债。

       表 9 中序号 7、8、9、15:为公司自身债务,公司已根据贷款合同确认了相应的负债并计提

  了应付利息;

       表 9 中序号 10:关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已判决,

  公司已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对应付工程款做了相应的调整;

       表 9 中序号 19:关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托纠纷案,法院二审判决已驳回对方

  诉讼请求,因此公司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充分考虑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的

  影响。

       上表相关预计负债或潜在损失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

  算结果,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已进场开展 2021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但具体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审计结果调整预

  计负债和担保损失金额,若与公司已计提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导致净利润、净资产调整减

  少,若调减后净利润金额为负值,将导致盈利方向由正转负,若净资产调减后为负值,将导致

  净资产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标准从而触及退市指标。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