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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光: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ST 新光               公告编号:2022-03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及 4 月 12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93 号、20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对公司披露

的《关于签订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关于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四方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

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及前期关注函回复等公告中的相关情况表示关注,并要求公司及

相关中介机构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及 2022 年 4 月 18 日前做出说明披露及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 4 月 16 日及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及《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5),预计分别不晚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回复 193 号《关注函》及不晚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回复 201 号《关注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上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就《关注

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鉴于《关注函》中相关问题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对

相关问题涉及事项逐一核查并出具相关说明。受疫情影响,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核查工作受

阻,进展缓慢,故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日期前完成回复。为落实完成《关注函》相关问题的

回复,经公司申请,均延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关注函的

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