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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04-28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力”)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及强调事项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0]D-0329号)。公司董事
会为此编制了《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同意董事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
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独立董事:


   徐金梧                章勇敏                   陈一红


                                                   二0二0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