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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要求,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
   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
   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122,734.4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217.22%。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传动”)
   及原子公司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提供的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东力传动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担保余额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                    实际担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日期(协议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额度                    保金额      类型                           联方
                披露日期              签署日)                                           完毕
                                                                                                担保
               2020 年 04             2017 年 05月             连带责任   2017.05.24-
东力传动                      3,000                    3,000                             是     否
               月 28 日               24 日                    保证       2020.05.24
               2020 年 04             2020 年 03月             连带责任   2020.3.30-
东力传动                      3,000                    3,000                             否     否
               月 28 日               30 日                    保证       2023.03.29
           上述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履行了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为
   全资子公司东力传动提供的担保,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担保风险比较小,东力传动资产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
   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对原子公司年富供应链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年富供应链担保本金119,734.4万元可能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原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                      实际担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日期(协议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额度                      保金额       类型                          联方
             披露日期               签署日)                                            完毕
                                                                                               担保
             2020 年 05             2020 年 04 月               连带责   2020.4.21-
年富供应链                4,211.7                     4,211.7                           否     否
             月 09 日               21 日                       任保证   2023.4.21
             2020 年 06             2020 年 05 月               连带责   2020.5.27-
年富供应链                 8,109                       8,109                            否     否
             月 16 日               27 日                       任保证   2023.5.27
             2018 年 04             2017 年 11 月               连带责   2017.11.24-
年富供应链                60,000                    44,102.43                           否     否
             月 26 日               24 日                       任保证   2018.07.03
             2018 年 04             2017 年 11 月               连带责   2017.11.13-
年富供应链                29,000                    12,552.27                           否     否
             月 26 日               13 日                       任保证   2018.08.29
             2018 年 04             2018 年 02 月               连带责   2018.02.05-
年富供应链                90,000                      50,759                            否     否
             月 26 日               05 日                       任保证   2019.02.04
        年富供应链于 2018 年 12 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银行账户被冻结,债务出现逾期,公司可能因年富供
   应链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4 亿元。报告期内,公
   司已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
   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年富供应链享有的债权及附属担
   保权利签订协议,其它三家银行正在商洽中。2020 年 4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高
   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2020)浙刑终 70 号】《刑事裁决书》,公司根
   据判决结果,以及实际承担的损失情况,积极向富裕控股和李文国等追偿损失。
   希望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妥善处理年富供应链担保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金梧                章勇敏                 陈一红




                                               二 0 二 0 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