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1-1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查阅宋和涛先生、沈杰先生、董荣先生、许行先生、周伟民先生的个
人履历,被提名人均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
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宋和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沈杰先生、董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许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伟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




楼百均:                 章勇敏:                 蒲一苇:




                                                  二 0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