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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7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金梧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在2020年度工作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
出席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
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本人履职情况向各位
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20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对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0年度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2020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7
次。
   2、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1次。
   3、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个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议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进行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内部制度建立的完善情况,
    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在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对重要事件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日 期         董事会                                  事 项                       意见类型

                           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同意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4.28     五届十三次
                           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2019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同意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对公司2019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5.19     五届十四次   关于注销公司相关股份暨减资的议案                           同意

 2020.6.6     五届十六次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2020.8.28     五届十七次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23    五届十九次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年报会议期间以及其他
    时间,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通过与生产及管理人员的沟通,深入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深圳富裕控股有限公司及李文国等合同诈
    骗案相关进展情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就公司未来
    的发展与公司高管进行了交流,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
进行了充分沟通,平常与公司高管保持着经常的联系,对公司在管理、技术、
市场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非常关注公司重大战略的制定以及公司经营情
况,在报告期内,对2020年度方针目标及关于注销公司相关股份暨减资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报道,
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相关法规进行深入的学习,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有助于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徐金梧独立董事:jwxu@ustb.edu.cn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0年度工作的积极配
合与全力支持!


                                              徐金梧:
                                              二 0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