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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东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1-01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
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
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协
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 29 日,2013 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 号
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
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201160796417077 的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
融贸易中心北区 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 10 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 2020 年末,在北京市、上海
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
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是在与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所合作的基
础上设立,是立信中联发展最迅速的分支机构,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11 日,持有宁
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4091901938E 的
《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 317 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 6
楼 606 室。
       2、执业资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
号为 12010023 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
书编号为 08181001 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
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
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浙江分所持有浙江省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 5000622 号的《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证书》,并从事过证券业务。
       3、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
额为 2,019.27 万元;向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至今未发
生职业责任保险赔偿;截至 2020 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大于 8,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截至 2020 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465 万
元,自成立以来无发生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事件,能够覆盖因可能发生审
计失败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 2020 年末,合伙人 36 人,
注册会计师 321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74 人,非注册会计师的
从业人员 499 人。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负责人为舒国平。截至 2020 年末,注册会
计师 30 人,从业人员 84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16 人。
       (三)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5,998.21 万元,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收入为 19,431.18 万元,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中
的证券业务收入为 8,337.47 万元。净资产金额为 6,114.75 万元。2019 年度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2 家,收费总额 3,411.60 万元,主要行业为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制造业,资产均值 293.81 亿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4,577.72 万元,其中:
证券业务收入为 3,400.54 万元,非证券业务收入为 1,177.18 万元。2020 年度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5 家(含证监会已审核通过的 IPO 公司),收费总额 395.75
万元,主要行业为房地产业和制造业,资产均值为 281,404.37 万元。
       (四)执业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分所从业人员截至 2020 年末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合伙人,2003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
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
       杨铭姝,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0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
力。
       2、拟签字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舒国平
       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
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
新、维科精华 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 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
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
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
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
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
员,2009 年、2012 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
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
联会副会长。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龚敏敏
    龚敏敏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上市审计、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证监局检查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两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受到自律监管、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刑
事处罚。
    (五)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情况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11 月收到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 号);于 2019 年 11 月收到
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
措施〔2019〕34 号);于 2020 年 1 月收到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0〕3 号),于 2020 年 10 月
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出具警示函措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
155 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除上述行
政监管措施之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
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及其
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立信中联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立

信中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

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中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

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

信中联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