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监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2021-04-27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
所”)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力”)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
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1]D-0163号 )。公司董事会为此编制了《董事会关
于2020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董事
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
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