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1-01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宁波东力 股票代码 0021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许 行 曹美萍 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 1 号 宁波市江北区银海路 1 号 电话 0574-87587000 0574-88398877 电子信箱 zq@donly.com.cn jessica_cao@126.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传动设备:产品包括专用齿轮箱、非标齿轮箱、传动装置,产品规格涵盖0.12kw微型齿轮箱到10000kw大功率重载齿轮 箱,特种高效电机。营销模式以直销和经销并重,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应用于冶金、矿山、环保等行业。 2、门控系统:产品包括手术室自动门、通道自动门、防辐射自动门、病房自动门、紧急疏散门、自动重叠门等自动化控 制装置,营销模式以直销为主,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产品应用于医院、药企、写字楼等行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1,237,656,494.69 1,020,262,758.87 21.31% 11,760,644,63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0,523,838.24 21,860,785.64 6,581.02% -2,800,641,94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6,870,294.39 81,634,030.28 6.41% -1,765,086,363.1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134,357.35 98,529,546.80 181.27% 468,162,27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37 0.03 7,800.00% -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7 0.03 7,800.00% -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8.62% 3.72% 增加 234.9 个百分点 -139.23%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资产总额 1,859,598,445.74 1,723,934,484.44 7.87% 1,700,636,499.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6,537,753.11 598,163,574.35 4.74% 576,302,788.7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77,460,126.94 343,198,254.95 322,528,787.05 394,469,325.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65,358.29 1,126,316,614.02 302,462,623.21 37,409,95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783,046.88 40,096,698.96 21,771,931.91 32,784,710.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21,470.41 127,197,529.87 29,667,632.20 127,590,665.6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通 决权恢复的 前一个月末表决 42,222 前一个月末普通 63,158 0 0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东力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有 26.03% 138,500,000 0 质押 137,00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宋济隆 境内自然人 12.85% 68,364,628 51,273,471 质押 48,000,000 许丽萍 境内自然人 3.81% 20,250,300 0 质押 13,000,000 深圳市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3.32% 17,655,542 17,655,542 司 母刚 境内自然人 1.31% 6,968,762 6,968,762 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刘志新 境内自然人 1.18% 6,301,050 6,301,050 卢新杰 境内自然人 0.83% 4,418,900 0 苏州亚商创业 境内非国有 投资中心(有限 0.83% 4,410,735 4,410,735 法人 合伙) 上海亚商华谊 境内非国有 投资中心(有限 0.71% 3,780,630 3,780,630 法人 合伙) 宁波德斯瑞投 境内非国有 0.69% 3,648,695 0 资有限公司 法人 宋济隆和许丽萍夫妇各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0%和 30%的股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该三位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的说明 也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股东卢新杰通过普通证券帐户持有 3,078,900 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明 帐户持有 1,340,000 股,合计持有 4,418,900 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 3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代化建设又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在此背景下,公司抓住疫情后国内经济强劲复苏的难得机遇,坚守主业,提升效率,深挖 潜力,降本增效,加快工厂的数字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增强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各项经营指标均取得了较好成绩。报告 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6,581.02%。 子公司东力传动实现营业收入10.33亿元,同比增长21.09%;实现净利润1.12亿元,同比增长27.69%。报告期内,浙江 东力传动设备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高功率密度低噪声同侧多电机并车驱动齿轮箱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被列为2020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大功率智能高效齿轮箱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获宁波 市科技进步奖。 子公司欧尼克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增长11.09%;实现净利润0.35亿元,同比增长11.84%。报告期内,欧尼克被 评为全国洁净会委员单位、中国医院建设十佳装饰材料供应商、宁波市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主持推进国家标准 建筑用医用门通用要求的编制,参编国家标准《电动门窗通用技术要求》等五项团体标准;通过浙江制造标准医用气密平移 自动门认证。 同时,东力传动和欧尼克公司在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工厂建设上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智能制造和数字化工厂,推进重大 信息化建设,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降本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传动设备 1,069,147,568.91 283,883,546.45 26.55% 24.10% 20.40% -0.82% 门控系统 145,827,963.87 59,811,510.11 41.02% 7.38% 1.18% -2.5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本公司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 的指引。 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 调整。 除了提供了更广泛的收入交易的披露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期初的留存收 益金额未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影响 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重分类 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217,915,285.28 -36,312,694.09 181,602,591.19 合同资产 36,312,694.09 36,312,694.09 预收账款 106,191,729.90 -101,740,331.07 4,451,398.83 合同负债 90,035,691.22 90,035,691.22 其他流动负债 2,739,890.99 11,704,639.85 14,444,530.8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19年12月31日 重分类 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16,973,896.33 -219,346.07 16,754,550.26 合同资产 219,346.07 219,346.07 预收账款 8,800,609.79 -5,255,651.62 3,544,958.17 合同负债 4,651,019.13 4,651,019.13 其他流动负债 604,632.49 604,632.49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当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收入准则下 原收入准则下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应收账款 258,021,780.59 294,298,889.47 合同资产 36,277,108.88 预收账款 5,676,677.78 126,147,482.87 合同负债 107,100,934.72 其他流动负债 14,942,927.77 1,573,057.4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收入准则下 原收入准则下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应收账款 6,554,587.30 6,773,933.37 合同资产 219,346.07 预收账款 4,172,437.08 4,197,237.08 合同负债 21,946.90 其他流动负债 2,853.10 合并利润表 项 目 新收入准则下 原收入准则下 5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度发生额 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收入 1,237,656,494.69 1,252,618,762.92 营业成本 881,355,159.21 865,596,918.37 销售费用 55,642,920.63 86,363,429.70 信用减值损失 -5,507,095.96 -4,156,201.45 资产减值损失 -13,724,742.81 -15,075,637.32 母公司利润表 项 目 新收入准则下 原收入准则下 2020年度发生额 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成本 13,998,942.62 13,678,566.65 销售费用 3,473.18 323,849.15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 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 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 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 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济隆 二 0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