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
守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
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93,445.0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220.30%。为全资子公司宁波东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传动”)
及原子公司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富供应链”)提供的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1、对全资子公司东力传动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担保余额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 实际担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日期(协议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额度 保金额 类型 联方
披露日期 签署日) 完毕
担保
2020 年 04 2020 年 03 月 连带责任 2020.3.30-
东力传动 3,000 3,000 否 否
月 28 日 30 日 保证 2023.03.29
上述对外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履行了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为
全资子公司东力传动提供的担保,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担保风险比较小,东力传动资产状况较好,偿债能力较强,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
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对原子公司年富供应链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年富供应链担保本金90,445.01万元可能承担连
带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对原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是否
担保对象 担保 实际担 担保 为关
相关公告 日期(协议 担保期 履行
名称 额度 保金额 类型 联方
披露日期 签署日) 完毕
担保
2018 年 04 2020 年 05 月 连带责 2020.4.21-
年富供应链 18,000 4,211.7 否 否
月 26 日 06 日 任保证 2023.4.21
2018 年 04 2020 年 06 月 连带责 2020.5.27-
年富供应链 30,000 8,190.09 否 否
月 26 日 15 日 任保证 2023.5.27
2018 年 04 2020 年 12 月 连带责 2020.11.30-
年富供应链 60,000 18,827.29 否 否
月 26 日 07 日 任保证 2023.11.30
2018 年 04 2017 年 11 月 连带责 2017.11.13-
年富供应链 29,000 11,740.6 否 否
月 26 日 13 日 任保证 2018.08.29
2018 年 04 2018 年 02 月 连带责 2018.02.05-
年富供应链 90,000 47,475.33 否 否
月 26 日 05 日 任保证 2019.02.04
年富供应链于 2018 年 12 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年富供应链破产清算,银行账户被冻结,债务出现逾期,公司可能因年富供
应链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 6.97 亿元。目前,其
中四家银行已与第三方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剩余招商银行沟通中。2020 年 4 月,
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2020)浙刑终 70 号】《刑事
裁决书》,公司根据判决结果,以及实际承担的损失情况,积极向富裕控股和李
文国等追偿损失。希望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妥善处理年富供应链担保事项,切实维
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楼百均 章勇敏 蒲一苇
二 0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