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力2021年报问询函核查意见2022-05-31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
函》的核查意见
编号:TCLG2022H0860
致: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贵所《关于对宁波东力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17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就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
利等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仅供回复《问询函》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亦未
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一、《问询函》中需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力”或“公
司”)公司律师核查内容
2. 你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担
保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资管”)签订协议,约定宁波资管将通过公开挂牌竞价方式受让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享
有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利,标的债权本金、利息合计 4.74 亿元,双方确认前
述债权转让价格 2.25 亿元。同时在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向宁波资
管支付 225.31 万元,此后在 2022 年 1 月 27 日(含该日)起第 3 年届满日之前,
你公司应于每季度末月 20 日,按年息 12%支付利息;自宁波资管方受让标的债
权起 3 年内,如就该标的债权从其他担保人处所累计实现的现金形式的净处置回
收金额低于 22,531 万元,你公司应无条件按照协议约定向其履行担保义务。你
1
公司在协议签署后,冲回担保损失 2.87 亿元,导致 2021 年第四季度净利润增加
2.87 亿元。年报显示,你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等未决诉讼,2021 年末的预计负
债余额为 4.12 亿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截至回函日宁波资管受让前述债权的进展情况,在以公开挂牌竞
价方式下,宁波资管受让前述债权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2)说明在宁波资管尚未受让前述债权的情况下,你公司冲回担保损失的
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说明该标的债权从其他担保人处可能的回收金额,达到 22,531 万元的
可行性,同时说明在未达到回收金额时你公司仍需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况下,你公
司在协议签署后即冲回担保损失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4)说明前述事项的会计处理过程,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诉讼
判决情况及相关协议,说明你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签订协议,但冲回 2021
年第四季度担保损失,并增加 2021 年净利润的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
(5)以列表的形式说明你公司所有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形成的原因、诉
讼时间、当事人、诉讼进展、判决或裁决情况(如有)、预计负债计提情况等,
自查并说明是否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如适
用);
(6)结合你公司已获知的诉讼信息、专业意见等,说明预计负债计提的充
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3)(4)(6)、你公司律师对上述问题(1)
(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核查意见
经本所律师查明:
1、前述债权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在银通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主办的
2
“银通前海金融网络竞价平台”进行竞价,并由 G82237 账号通过竞拍取得前述
债权。根据“银通前海金融网络竞价平台”公示信息,前述债权的起拍价为
225,310,000.00 元,加价幅度为 100,000.00 元,除 G82237 账号一次出价外,无
其他竞拍人出价记录,但竞价平台并未显示 G82237 账号的出价金额。
2022 年 2 月 9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在《国际商报》联合发布《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根据该
公告,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受让方,已受让前述债权。
2、宁波东力根据问询函要求,查明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表;
(1)、2021 年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进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最终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万元) 展
宁波资管通过
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时
公开挂牌竞价
深圳分行与第一被申请人深圳 报》、《上海
深圳仲裁委 方式取得兴业
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第二 证券报》、巨
员会于 2019 银行对年富供 2021 年 11
被申请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 12,552.27 潮资讯网公
年 1 月 7 日作 应链的债权,公 月 04 日
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由深圳 告(公告编
出仲裁裁决。 司与宁波资管
仲裁委员会仲裁(案号: 2018) 号:
签订《还款协
深仲受字第 1715 号) 2021-044)
议》。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宁波资管通过
《证券时
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 公开挂牌竞价
深圳市中级 报》、《上海
链有限公司、宁波东力股份有 方式取得招商
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证券报》、巨
限公司、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 银行对年富供
24,073.69 2019 年 7 月 04 月 27 潮资讯网公
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应链的债权,公
19 日作出民 日 告(公告编
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司与宁波资管
事判决。 号:
(案号:2018)粤 03 民初 2885 签订《还款协
2022-005)
号) 议》。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宁波资管通过
《证券时
圳分行与被告深圳市年富供应 公开挂牌竞价
深圳市中级 报》、《上海
链有限公司、宁波东力股份有 方式取得招商
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证券报》、巨
限公司、深圳市年富实业发展 银行对年富供
27,160.86 2019 年 7 月 04 月 27 潮资讯网公
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应链的债权,公
19 日作出民 日 告(公告编
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司与宁波资管
事判决。 号:
(案号:2018)粤 03 民初 2886 签订《还款协
2022-005)
号) 议》。
上述诉讼是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提供担保引起的诉讼,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担保
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 41,000 万元。
2、2021 年公司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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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1〕2 号),上述证监会行政处罚作出后,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证券虚
假陈述致使其在证券交易中遭受经济损失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 , 法 院 共 计 受 理 投 资 者 提 起 的 诉 讼 51 件 , 索 赔 金 额 共 计
24,290,297.30 元。其中原告已撤诉 14 件,涉及索赔金额 11,098,709.22 元。
一审判决 21 件,判决驳回案件 13 件,涉及索赔金额 5,150,105.78 元;一审判
决赔偿案件 8 件,涉及索赔金额 525,717.28 元。相关案件正按照法定程序持续
推进。期末公司根据已生效判决赔付比例、结合司法实践,经综合判断对投资者
索赔计提预计负债 200 万元。截至回函日,部分投资者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浙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中部分上诉案件已作出二审判决,对于一审判决驳回及判
决赔偿的案件均维持原判。
涉案金额
诉讼时间 当事人 诉讼(仲裁)进展 判决情况
(万元)
2021.02.01 卞*杰 1.00 原告已撤诉
2021.02.01 潘* 8.36 原告已撤诉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赵
*军赔偿款 9661.17 元;
2021.02.02 赵*军 15.60 一审判决已生效
二、被告宋*隆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赵*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02.02 郑*敏 2.16 已上诉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2.07 江*祥 1.38 已上诉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2.07 施*芳 13.98 已上诉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2.19 张* 1.05 已上诉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3.03 吴*华 291.44 已上诉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3.08 周* 12.04 一审判决已生效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3.08 徐*文 8.87 已上诉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3.08 张*华 15.52 已申请再审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
2021.03.08 李*宏 0.69 已上诉
*宏赔偿款 2046.50 元;
二、驳回原告李庆*的其他诉讼请求。
4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何
2021.03.10 何*谦 1.01 已上诉
*赔偿款款 3132.23 元;
二、驳回原告何*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
2021.03.08 张*强 3.99 一审判决已生效
*强赔偿款款 12282.05 元;
二、驳回原告张*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03.08 蒋*浩 0.86 一审判决已生效 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马
2021.03.10 马*珍 0.30 已上诉
*珍赔偿款款 903.39 元;
二、驳回原告马*珍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03.08 蔡*瑜 109.05 一审判决已生效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3.08 张*义 18.83 一审判决已生效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严
2021.03.10 严*前 1.55 一审判决已生效
*前赔偿款款 5236.64 元;
二、驳回原告严*前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03.29 汪* 130.95 原告已撤诉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倪
2021.04.06 倪*华 11.34 已上诉
*华赔偿款款 9056.88 元;
二、驳回原告倪*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04.07 崇*霞 70.70 原告已撤诉
2021.04.16 何*谦 8.07 原告已撤诉
一、被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娄
2021.04.16 娄*飞 18.09 一审判决已生效
*飞赔偿款款 20781 元;
二、驳回原告娄*飞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1.04.20 李*德 22.31 原告已撤诉
2021.04.23 刘*青 36.84 一审判决已生效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名*人
力资源服
2021.05.10 74.01 原告已撤诉
务有限公
司
上海蕴*商
2021.05.10 务服务有 34.05 原告已撤诉
限公司
宁波银*国
2021.05.18 7.51 一审未决
际贸易有
5
限公司
2021.05.18 周*武 161.44 一审未决
2021.06.11 朱*夫 51.91 原告已撤诉
2021.07.05 林*平 0.50 原告已撤诉
2021.07.09 叶*亮 3.00 一审判决已生效 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1.08.10 江*祥 72.24 一审未决
2021.9.27 任*辉 2.08 原告已撤诉
2021.9.28 徐* 2.38 原告已撤诉
2021.10.12 陈*桃 1.00 一审未决
2021.10.13 吴*军 1.00 一审未决
2021.10.21 黄*良 302.02 原告已撤诉
2021.10.21 郑*生 326.25 原告已撤诉
2021.10.21 李*奎 41.48 原告已撤诉
2021.11.24 潘*满 16.79 原告已撤诉
2021.12.6 潘* 17.00 原告已撤诉
2022.2.9 谢*瑜等 400.59 一审未决
2022.2.25 贾*洋 16.31 一审未决
2022.2.25 朱*红 6.74 一审未决
2022.2.25 邱*济 1.42 一审未决
2022.2.25 方*甫 5.31 一审未决
2022.2.25 周* 13.88 一审未决
2022.2.25 高*平 8.48 一审未决
2022.2.25 方*敏 17.27 一审未决
2022.3.22 熊*峰 18.22 一审未决
2022.3.22 方*敏 13.52 一审未决
2022.4.19 刘*军 3.66 一审未决
2022.4.20 张*清 3.01 一审未决
经本所律师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核查,未查询到上述列表之外的其他案件信息。同时,本所律师经核
查公司提供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上述列表中的相关案件列明的情况与实际情况
相符。
本核查意见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出具,正本一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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