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 宝 丽 公告编号:2016-0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芮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三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92,479,551.09 1,792,480,612.97 2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09,220,337.03 1,067,176,712.11 41.4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51,257,621.11 9.73% 1,311,891,366.92 -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12,976.53 -44.07% 74,503,534.42 -9.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0,659,065.31 -44.71% 68,542,547.09 -14.8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02,527,070.50 147.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50.00% 0.13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50.00% 0.13 -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5% 减少 1.18 个百分点 6.07% 减少 1.85 个百分点 注: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6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 6,559.6422 万股,募集资金净额 36,690.88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上市。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089.1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348,318.9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37,014.1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7,824.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2,432.31 合计 5,960,987.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16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非国有法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00% 168,557,489 37,548,288 质押 102,540,000 人 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 国有法人 4.78% 28,795,346 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5% 15,337,908 人 陆卫东 境内自然人 2.06% 12,380,000 柳毅 境内自然人 2.03% 12,210,000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其他 1.75% 10,535,000 10,535,000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1.45% 8,756,567 8,756,567 质押 3,400,000 合伙) 人 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兴 全睿众-兴全睿众定增 9 号特 其他 1.45% 8,756,567 8,756,567 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1.33% 7,978,600 司 芮敬功 境内自然人 1.13% 6,790,314 5,092,73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1,009,201 人民币普通股 131,009,201 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 28,795,346 人民币普通股 28,795,346 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37,908 人民币普通股 15,337,908 陆卫东 12,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80,000 柳毅 12,2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1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978,600 人民币普通股 7,978,600 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陈晓晖 4,423,700 人民币普通股 4,423,7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374,400 人民币普通股 3,374,400 万能-个险万能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 3,344,043 人民币普通股 3,344,043 公司 钟振鑫 2,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0 前十大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生是公司董 事长、实际控制人,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第一 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明 工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员工设立,由员工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芮敬功先生认购 30 万 份。芮敬功先生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5,092,735 股,系根据相关规定作为董事持股 75%的锁定部分。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无。 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0,953.49万元,较年初增加289.38%,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净额36,690.88万元,该款项专项用于"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截至9月末,该募集资金余额为 33,778.42万元,占货币资金增量的89.2%;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4,418.28万元,较年初下降34.90%,主要原因为本期票据贴现息不断下降,贴 现成本较低,票据贴现较多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1,021.33万元,较年初增加35.09%,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 学有限公司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4,592.31万元,较年初增加601.97%,原因是公司本期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36,690.88万元,其中增加资本公积30,131.24万元;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0,252.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23%,主要原因为公司在 经营性应付款项增加的同时,票据贴现增加使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 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00.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2.51%,主要原因同1; 7、三季度利润下降原因主要为: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产品定价模式导致,三季度聚氨酯产品所需原材 料价格大涨,而聚氨酯产品与客户定价采用上月PO均价*系数+加工费的模式,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原料价 格上涨无法及时传递至下游客户。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太安路老厂区有关事项提示性公告》,就公司太安路老厂区土 地可能被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收储及搬迁进行了风险提示。为此,公司认真应对,综合考虑南京化工园 区聚氨酯基地生产条件和优势,对硬泡组合聚醚生产作出统筹安排,并对老厂区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鉴 于南京化工园区子公司两个项目正在建设,老厂区部分设备可以利用,为了避免重复购置设备造成浪费, 减少收储拆迁损失,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对老厂区部分生产用设备拆迁移用。2016年8月25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签订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订南京市高淳区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京市高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 室就有偿征收公司太安路128号老厂区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约定 资产征收补偿价款为人民币8,728.9211万元。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交付、落实征收补 偿价款的划拨工作。 2、2016年6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见巨潮资讯网临2016—024),公司 拓宽主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选择进入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与上海锂景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签署了《合作设立公司投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合资公司红宝丽集团南京锂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成立,该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占比70%,上海锂景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专利 和技术评估出资占30%。该子公司正在开展20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建设工作。 3、2016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见巨潮资讯网临2016-041),公 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重大资产购买,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与相关方就 合作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和协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 年 01 月 02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4-001 关于太安路老厂区有关事项 2016 年 08 月 25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6-037 2016 年 06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6-024 关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有关事项 2016 年 07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6-035 筹划重大事项 2016 年 10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6-041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诺 承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关于同业竞 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 正在履行, 江苏宝源投资 2007 年 09 争方面的承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 长期 无违反承 管理有限公司 月 13 日 诺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 诺情况。 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若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 融资时所作承诺 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成功发行并上市, 正在履行, 江苏宝源投资 股份限售承 2016 年 06 本单位认购的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 36 个月 无违反承 管理有限公司 诺 月 22 日 股票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也 诺情况。 不委托他人管理。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 关于同业竞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正在履行, 2007 年 09 芮敬功 争方面的承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 长期 无违反承 月 13 日 诺 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诺情况。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承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 公司章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 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 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行现金利 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利 润分配的条件......2、现金利润分配的 比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 公司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原则上每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 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除本条 第 1 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当年盈 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应保持利润分 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2008 年 10 公司 分红承诺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 长期 无违反承 东所作承诺 月 30 日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诺情况。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3、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 根据累计..... 。用未分配利润进行送 红股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等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当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江苏宝源投资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 履行期限 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16 年 01 2015 年 07 结束,无违 及公司董事、监 人员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公告 月 10 日结 月 10 日 反承诺情 事、高级管理人 [2015]18 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 6 个 束 况。 员 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公司董事兼副 [2015]51 号)文件精神,计划自 2015 2016 年 01 总经理陶梅娟、 年 7 月 10 日起的六个月内,自筹资金 2015 年 07 履行期限 月 10 日结 监事会主席魏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 月 10 日 结束。 束 水明 产管理等方式增持不少于其 2015 年 上半年累计减持股票金额的 10%。并 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应当详细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陶梅娟、监事会主席魏水明承诺期限已结束未履行完毕,是由于陶梅娟、魏水明 说明未完成履行的 在 2015 年 4 至 5 月仅减持少量公司股份,根据承诺以减持股票金额 10%计算总量较小,承诺期间, 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未有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助其完成承诺计划。 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0% 至 4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1,280 至 14,360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60.2 根据产品不同市场特点和经营环境,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产品销售量保持增长状态,公司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推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精益化生产和实施降本增效措施,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同时项目建设费 用会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太安路老厂区政府收储收益,使得公司全年盈 利额较上年增幅较大。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8 月 04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2016 年 09 月 01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2016 年 10 月 21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