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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宝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 宝 丽                             公告编号:2017-02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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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芮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三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洪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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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540,432,734.21             413,806,584.97                       30.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017,322.50              31,044,982.23                       -3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8,951,523.35              26,372,444.44                       -28.14%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3,812,940.22              83,176,320.18                      -212.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6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6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                       2.87%        减少 1.66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537,798,873.12           2,498,473,915.76                        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80,560,132.69           1,561,550,699.60                        1.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5,490.00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175,00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832.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146.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31.35

 合计                                                                     65,799.1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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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3,669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00%      168,557,489      37,548,288    质押        66,000,000

 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
                              国有法人               4.78%       28,795,346
 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0%       15,075,006

 柳毅                         境内自然人             2.09%       12,560,000

 陆卫东                       境内自然人             2.06%       12,380,000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75%       10,535,000      10,535,00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5%        8,756,567       8,756,567    质押         3,400,000
 合伙)

 兴全睿众资产-招商银行-
 兴全睿众-兴全睿众定增 9     其他                   1.45%        8,756,567       8,756,567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33%        7,978,600
 公司

 芮敬功                       境内自然人             1.13%        6,790,314       5,092,735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1,009,201     人民币普通股              131,009,201

 高淳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28,795,346     人民币普通股               28,795,346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075,006     人民币普通股               15,075,006

 柳毅                                                            12,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60,000

 陆卫东                                                          12,3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8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978,600     人民币普通股                7,978,6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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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振鑫                                                      5,011,600    人民币普通股              5,011,600

 陈晓晖                                                      4,4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20,000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344,043    人民币普通股             3,344,04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
                                                             2,918,600    人民币普通股             2,918,600
 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十大股东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芮敬功先
                                          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也是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除此以外,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
                                          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行动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部分员工
                                          设立,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芮敬功先生认购 30 万份。芮敬功
                                          先生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5,092,735 股,系根据相关规定作为董事持股
                                          75%的锁定部分。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无。
 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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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1,947.15万元,较年初减少13,245.91万元,减少29.31%,主要原因是公司年
产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投资支出导致募集资金存款下降。一季度,公司募集资金支出净额9,414.53万元;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3,343.49万元,较年初增加4,726.76万元,增加25.39%,主要原因为本期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利率高于同期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公司为控制财务费用支出,减少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额所
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27,760.27万元,较年初增加8,255.30万元,增加42.32%,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
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建设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40,950.00万元,较年初增加9,950万元,增加32.10%,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30.6%,导致流动资金需求额增加,通过银行贷款,满足资金需求;
     5、营业收入54,04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60%,主要原因为本期产品销量增长以及销售价格提
高所致;
     6、营业成本45,999.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4%,主要原因为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同比
上涨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9,381.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2.7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
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加、经营性应付款项减少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14,23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99%,主要原因为公司
子公司12万吨环氧丙烷项目建设以及支付子公司受让雄林新材股权转让款余款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46.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66.54%,主要原因为本期借入款
项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0
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
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筹
划收购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为了加快推进重组进程,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受让何建雄持有的
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与何建雄
签订《关于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自筹资金8,724万元受让了何建雄持有
的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的股份。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何建雄、南海成长精选(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唐忠诚、东
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吴惠冲、王志、陈启明、东莞市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何
秀芬及袁华签订《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现金收购其合计持有的东莞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17年1月16日,
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事项相关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
于2017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7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组织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反馈意
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并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一起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公
司于2017年3月2日收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之一、标的公司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何建雄发来的《通知》,称经慎重考虑,其本人决定终止于2016年12月23日与公司签署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收到该《通知》及时进行了风险提示。公司与何建雄进行多次商
谈后,未达成一致意见,仍在进行商谈中。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独立财务顾问及
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应材料。公
司将采取对策,与何建雄等交易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商谈,就交易对方对《购买资产协议》
的履行或终止达成最终结果。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 年 04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7-014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7 年 03 月 04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7-012

                                      2017 年 02 月 07 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 2017-009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类型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承诺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将不生产、开发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
                             关于同    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                           正在履
 首次公开发     江苏宝源投
                             业竞争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       2007 年 09          行,无违
 行或再融资     资管理有限                                                                     长期
                             方面的    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月 13 日            反承诺情
 时所作承诺     公司
                             承诺      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                           况。
                                       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若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                           正在履
             江苏宝源投
                          股份限   会审核通过后成功发行并上市,本单位认      2016 年 06   36 个   行,无违
             资管理有限
                          售承诺   购的红宝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      月 22 日     月      反承诺情
             公司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                         况。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
                          关于同   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正在履
                          业竞争   构成竞争的企业,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      2007 年 09           行,无违
             芮敬功                                                                       长期
                          方面的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      月 13 日             反承诺情
                          承诺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                           况。
                                   业。

股权激励承
诺

                                   公司承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承诺:公司
                                   章程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应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且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在盈利年份进
                                   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
                                   利润分配的条件......2、现金利润分配的比
                                   例及时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
                                   一盈利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
                                   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配。除本条第 1 点规定的情形外,公司在
                                                                                                  正在履
其他对公司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分红承                                             2008 年 10           行,无违
中小股东所   公司                  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当年以现金                   长期
                          诺                                                 月 30 日             反承诺情
作承诺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况。
                                   利润的 10%。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股票股
                                   利分配 公司根据累计..... 。用未分配利润
                                   进行送红股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
                                   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
                                   因素,保证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为: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20%。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无。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00%       至                   -10.00%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00       至                      5,700
 变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29.06
 (万元)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采用多样化营销策略,提高品牌知名度,通
                                            过技术创新,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保持产品销量和收入的稳定增长。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由于上半年与聚氨酯产品相关的主要原料价格上涨,给生产成本造成压
                                            力,使得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公司推行精益化生产和实施降本增效等
                                            措施,以控制生产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资产重组项
 2017 年 01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资产重组项
 2017 年 01 月 2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目、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资产重组项
 2017 年 02 月 0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目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资产重组项
 2017 年 02 月 15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目、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重大资产重组项
 2017 年 02 月 1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目、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公司未来
                                                                          发展规划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锂电池正极材料
 2017 年 03 月 16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项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益民
                                                                       2017 年 4 月 2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