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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 宝 丽: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经营状况,公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拟以现金分红方式实施,以回报广大股东。
    2021 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0,758,256.55 元(公司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481,138,264.52 元,
其中资本公积 353,342,535.71 元,未分配利润 428,298,091.12 元。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之发行新股已完成登记、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602,058,110 股增至 735,269,837 股,拟以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
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58,821,586.96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按照“现金分红
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当前正
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不会造成公司
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拟以
发行后的公司总股本 735,269,837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8,821,586.96 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宗旨,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
营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
《公司章程》之现金分红政策,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关于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四、监事会关于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经
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