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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 宝 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4-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红宝

 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丽”、“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和

 2022 年 4 月 13 日对红宝丽 2021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红宝丽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超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强                     联系电话:010-5901398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许超、葛照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 月 25 日及 2022 年 4 月 1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信息披露文件
等相关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并核对相关基础材料、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重大信息传递记录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
                                                        √
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查阅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相关的审批文件以及支持性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台账等资料,
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披露信息;与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的承诺、公告等文件资料,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等相关公告、资金往来凭证、重大合同等文件资料,
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公司于 2021 年度业绩存在下滑的情况。主要是因为:(1)大宗
化工原材料进入涨价周期,公司主产品之主原料环氧丙烷维持相对较高的价位波动,其他原辅
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硬泡组合聚醚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成本上涨幅度高于产品价格
上涨幅度,硬泡组合聚醚毛利率大幅下降;(2)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 9 月份由于“能耗双控”
的要求实施停车限产后,环氧丙烷至 11 月中下旬才复工复产,造成停工损失较大,再加上采
用新工艺的环氧丙烷装置,在生产过程中持续优化工艺,产能释放年平均在 60%左右,从而影
响了公司经营业绩;(3)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 23%左右,出口海运费上涨导致运
输成本增加;同时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对营业收入又造成一定影响。
    保荐机构已提请红宝丽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
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保荐机构也将对公司上述
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导。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超                      郭   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