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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0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澳洋
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我们作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
方案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险峰、巢序、邵吕威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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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险峰                  邵吕威                              巢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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