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6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18-117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4:00;
2、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 A 座 1215 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沈学如先生;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委 托 代 理 人 共 11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397,548,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98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397,265,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623%。
3、网络投票情况
1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28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65%。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记名
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目前业务发展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
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同意 397,548,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待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
同意 397,339,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4%;反对
20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0.4399%;反对 20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0000%。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 元/股(含 5.00 元/股)。
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
况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
同意 397,548,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且不低于 5000 万
元(含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同意 397,548,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按回购资金
3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总额上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5.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
2,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58%。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同意 397,548,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如果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同意 397,339,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4%;反对
20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0.4399%;反对 20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60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同意 397,548,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4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
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
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
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同意 397,548,9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 2018 年 10 月 20 日及 2018 年 10 月 24 日《证券
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法定代表人:王凡
3、律师姓名:潘岩平、张玉恒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