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2019-04-11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19-18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集团”)于 2016 年 11 月发行了“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澳洋 E1,债券代码:117053,以下简称
“2016 年可交换债券”);2017 年 3 月发行了“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17 澳洋 E1,债券代码:117075,以下简称“2017 年可交换
债券”)。换股期限分别为 2016 年可交换债券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止;2017 年可交换债券自 2017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4 日
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6 日、2017 年 3 月 11 日和 2017 年 5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 2016 年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债券(第一期)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8);《关于控股股
东完成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关
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27)。
2019 年 3 月 27 日至 2019 年 4 月 8 日澳洋集团可交换债券完成换股累计
23,078,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7%。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6、2019-17)。
近日,公司收到澳洋集团通知,澳洋集团可交换债券完成换股 10,964,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1%。截至 2019 年 4 月 9 日,澳洋集团已累计完成
可交换债券换股 34,043,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8%。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
如下:
一、换股情况
1、本次换股基本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
换股价 占公司股
股东名称 方式 本次换股期间 格(元/ 换股数量(股) 本的总比
股) 例(%)
“16 澳洋 2019 年 3 月 27 日起至
澳洋集团 5.20 9,611,341 1.24%
E1”换股 2019 年 4 月 3 日
“16 澳洋 2019 年 4 月 4 日起至
澳洋集团 5.20 13,467,113 1.73%
E1”换股 2019 年 4 月 8 日
“16 澳洋
澳洋集团 2019 年 4 月 9 日 5.20 10,964,998 1.41%
E1”换股
累计 34,043,452 4.38%
截至 2019 年 4 月 9 日,澳洋集团因本次可交换公司债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
股份比例为 4.38%。
2、本次换股前后澳洋集团持股情况:
本次换股前持股情况 本次换股后持股情况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337,052,277 43.41% 326,087,279 42.00%
澳洋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7,052,277 43.41% 326,087,279 42.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澳洋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81,00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登记在“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可交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本次
换股后,尚余股份 246,956,548 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澳洋集团本次换股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换股后,澳洋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26,087,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2.00%。本次换股不影响澳洋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换股进展公告
3、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