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9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健康 公告编号:2021-25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澳洋健康”)
目前正筹划出售公司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宁
澳洋”)粘胶短纤产业的相关资产。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事项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需进行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坚定执行公司向大健康产业转型的战略,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考虑,拟出售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粘胶短纤产业。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将完成对粘胶短纤业务的剥离,全力聚焦发展大健康产业。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出售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拟出售粘胶短纤产业的相关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除参股新疆雅澳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不再经营粘胶短纤业务。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出售前,公司粘胶短纤业务相关资产主要为
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
阜宁澳洋相关情况如下:
(一)阜宁澳洋公司基本情况
名 称: 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成立日期: 2006年8月11日
住 所: 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澳洋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 刘红照
注册资本: 149,773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差别化粘胶短纤、普通粘胶纤维制造、销售,纺织原料(除皮棉)、
纺织品、化工产品(农药及其它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自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
经营范围:
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定企业的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阜宁澳洋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7.50%的
股权;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1.16%的股权;吴玉芳女士持有
其 1.34%的股权。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974,310,443.93 3,127,409,384.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合计 2,426,920,606.12 2,707,192,840.51
负债总额 2,386,912,795.59 2,119,380,414.28
净资产 587,397,648.34 1,008,028,969.74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176,679,007.03 571,550,138.60
利润总额 -420,631,321.40 -446,516,201.06
净利润 -420,631,321.40 -446,516,201.06
注:上述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目前正与交易意向方接洽,公司将根据
进度及时披露交易方式等相关信息。
四、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相关
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拟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
聘请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担任评估机构。
五、关于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正在启动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待本次交易方案确定后,
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事项
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专业意见,并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要素尚未最终确定,交易方案尚需
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
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如前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
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