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07
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健康”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下列事项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实际
情况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作出的,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
需要。
2、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都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
行证监发【2005】120 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制
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
上述事项的相关工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险峰、巢序、徐国辉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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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以下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
立意见》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险峰 巢序 徐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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