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6
独立意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
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
能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以及后续融资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
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进行修订,有利于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独立
独立意见
意见
同意增加《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取消原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险峰 巢序 徐国辉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