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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澳洋健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后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方案中关于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
程序合理,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以及后续融资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二次修订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二次修订稿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发
展方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提升公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以及后续融资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并根据调整
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澳洋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险峰、巢序、徐国辉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陈险峰                 巢序                        徐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