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洋健康: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2021-09-15
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对拟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
公司根据相关内容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涉及本次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二次修订版)》《关于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险峰 巢序 徐国辉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