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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关于建华医院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八)2021-01-04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3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华医院与
  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相关诉讼的进展公告(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70号),西安市中级人
民法院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宝信国际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北京远程视界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2020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做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案件判决结果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
陕01民初270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驳回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44,117,085.50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利息664,082.50元(截止2018年7月11日)及自2018年7月12日
起,以44,117,085.50元为基数,按年息24%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四)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宝信国际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律师费80,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1
    (五)驳回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反诉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72,812元(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由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反诉费133,708元(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已预交),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2,000元,由齐齐哈尔建华医
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131,708元,并在本判决执行时一并支付宝信国际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准备就上述判决
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0)陕01民初270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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