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资料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创新医
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董事会补选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
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
经审阅3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3名董事候选人
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
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此次董事会补选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其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2021 年 2 月 8 日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陈珞珈 余景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