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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新医疗: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
期门诊楼建设项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华医院”)承建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目前
的建设需求,为顺利推进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建设,公司同意对全资子
公司康华医院增资 9,300 万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增资情况的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7,334,46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以每股 11.78 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
者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74.14 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 7,000,000 元以
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共计 1,492,999,974.14 元。2016 年 1 月 2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61001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的内容,由子公司康华医院承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48,000

    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
司于 2016 年 4 月 7 日使用募集资金直接对康华医院增资 28,000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使用募集资金直接对康华医院增资 10,000 万元。目前,
该部分资金已用完。
    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变更,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9,296.53
万元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鉴于康华医院承建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目前的建设需求,公司同意对康华医院增资 9300 万元,其中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增资 9296.53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增资 3.47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康华医院的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

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46,000                100%           55,300                100%




    二、被增资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江南大道 2299 号
    法定代表人:马建建
    注册资本:肆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5 年 01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05 年 01 月 25 日至 2055 年 01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81,503.58                           77,626.29

       总负债                                  10,129.03                            5,839.23

       净资产                                  71,374.55                           71,787.07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178.03                            2,409.20

       净利润                                     1,083.00                             47.25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 9,300 万元,增资的资金全部用于康华
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的资本实力,同时可以提升公司的
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及资金安全,康华医院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将督促康华医
院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康华医院增资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康华医院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投资
建设项目实际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实施进程。本次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康华医院进行增资,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康华医院进行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