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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新医疗: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7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
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
午9:15至2021年6月29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海军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3,491,03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837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名,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
份 106,365,3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448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7,125,6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890%。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478,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5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执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
下: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4、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4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8%;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94%;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6、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058,6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3%;反对43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6%;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海燕、陈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